【研究生评奖评优2号】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09-27 点击次数:2504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并于10月8日17:00前各班收齐后交主楼107 可心老师处。 

二、评奖选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2.评定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组织领导

学院行政与党委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学院研究生评奖1号通知。

2.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选名额: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6人

(2)评审程序

 ①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4)

 ②申请者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在10月8日12:00前上交学院团委学工办(主楼114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申请表和汇总表)10月5日12:00前发至邮箱(邮件格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姓名):zdfxyxgb@zju.edu.cn。

 ③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④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评选说明

 ①本次所评为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②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学校还未发通知)

4.单项奖学金

分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 

学院可根据学校下拨的名额确定2名社会实践奖和2名社会工作奖的名单,请填写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4)10月5日12:00前将电子表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邮件格式:姓名+研究生单项奖名称),纸质表10月8日12:00前交至主楼114室。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经学院推荐、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由研工部统一评定。申请上述三类奖项的同学请在10月5日12:00前提出申请,电子版发至zdfxyxgb@zju.edu.cn,并将相关材料交到学院团委学工办(主楼114室)。 

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1.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申请方式:填写附件7、8、9,并将纸质版证明材料交给各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联系各班长。

2.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学院将根据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情况综合评定,不需个人申请。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按学校程序申请,具体参考学校通知;经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并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以研工部网站为准。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将出的《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5.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我院有3个推荐名额)。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附件4 《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和汇总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于9月30日12:00前递交至主楼114室(纸质版只需要申请表),并把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邮件格式:研究生先进班级+班级)申请表格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六、其他说明

(一)对于课程成绩的说明: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英语免修的按85分计。成绩计算方法参考学院实施细则。课程成绩计算请班级内全体参评人员参加并公示。

(二)关于论文的说明:论文发表的同学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论文交流被收录的参照论文发表提供材料。发表的时间按规定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体加分方法参考学院实施细则。去年已使用过的参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三)凡不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本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本着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附件15论文负面清单供参考)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四)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五)奖学金荣誉系统申请:申请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需在10月10日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同时,请同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及时修改姓名拼音格式,参考格式:张小兰(Zhang Xiaolan),系统姓名拼音错误将导致荣誉证书印制错误。

七、时间步骤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初评:

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组长为德育导师,组员包括: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各专业代表以及其他由德育导师指定的成员。

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4)和各类加分表,并在小班全体会上向全体参评同学报告,以一定方式向班级成员公示。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各位同学的评奖评优初评分数表,在10月5日前完成班级初评。

2.学院复核

学院组织各班级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所有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数,并反馈给各个班级。(请各班级代表同时将本班同学申请加分材料的原始材料收集后带到审核小组会现场,以便核对)。

3.班级复评

酝酿各种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研究生对班级初评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班级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向班长、德育导师提出,班级如因此对初评结果有调整的,应将调整后的名单在10月10日将电子版发送到zdfxyxgb@zju.edu.cn

4.学院汇总评审:

由学院团委负责汇总候选名单,并填写有关表格和报送有关材料,报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5.学院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预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学院评奖结果公示后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新系统)。

(1)国奖及专项奖汇总表,单项奖汇总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学生个人上交以及逾期上交不予接收);

(3)《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5)专项奖申报表或专项奖特制表;

(6)申请加分材料复印件。

6.上报:

学院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推荐者。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党委研工部。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骆笑老师,86592771。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表.docx 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xlsx

附件5: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6: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7:各班总分排名表.xls

附件8:各班科研成绩明细表.xls

附件9:各班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加分明细表.xls

附件10: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附件11: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核心)浙大人事处发.pdf

         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一级)浙大人事处发.pdf

附件1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重点学术期刊名录.pdf

附件13:2021-2022CSSCI来源期刊目录.pdf

附件1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15: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2020年1月版本.pdf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