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202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附件1)、本科生就业推荐表(附件2)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务必正反面打印。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盖就业章后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之江校区主楼107办公室:研究生位淑玉老师、本科生王然老师处办理。
二、生源信息确认
毕业班学生需登入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进行生源信息自审。
三、学生端就业方案确认注意事项
1)请未在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签约的同学谨慎填写就业方案确认,一旦确认就业方案,则无法进行在线签约(待就业、暂不就业除外);
2)填写就业方案确认时,请参照页面的相关提示说明进行填写;
3)请保证标有*号的填写项真实、准确;
4)就业证明材料请按照提示说明要求上传。
四、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5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学生本人求职中如需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请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申请打印《关于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说明》(附件5)(证明仅作为应届生身份证明,正式签约均需网上签约完成后再行打印盖章备案留存;因单位特殊无法电子签约情况下,才能申请签纸质三方协议)。
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应届毕业生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后可以查看邀请本人签约的公司信息,并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签约。网上操作完成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签约后学生自行打印协议书并经用人单位和学院盖章,并将第一联上交学院留存(可邮寄回学院团委主楼107,本科生收件人王然老师,研究生收件人位淑玉老师),原则上无论用人单位与学院是否盖章确认,该协议书都已生效,请各位同学谨慎签约。如需违约须按照违约流程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协议书管理。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院系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
6)如果需要【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情况说明】,请下载附件5。
【毕业生纸质协议书签约流程】(仅在无法电子签约的情况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
2)到团委办公室打印空白的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需学院盖章)。
3)凭纸质协议书与单位签约盖章齐备后,登录就业信息系统,点击纸质协议书录入,进行就业信息的录入。同时将单位、本人签字盖章的纸质协议书交到团委办公室盖学院就业公章后,一份交留学院备案(可邮寄),一份交给单位,一份本人留存。
4)出国(境)的同学递交学校offer纸质版复印件,国内升学的同学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签劳动合同的同学递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关于户口、档案的转移
1.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通过EMS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研究生直接与学院李雪纯老师联系(0571-86592723),本科生联系王然老师86592728。
2.学生凭就业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本科生到行政办事大厅保卫部,研究生到之江校区保卫办,具体参看《户口转移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科毕业生阅读】:
请2025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档案寄送信息:https://jsj.top/f/Yr4JrH
【注意】除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同学外,其余所有2025届毕业生均需要填写档案寄送信息(包含升学、出国、就业及待就业同学)。档案不能寄给个人或本人,一般由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地、生源地人才市场保管。请各位同学提前联系好档案接收单位的信息再填写本问卷。
请各位同学在6月18日(周三)之前填写本问卷,学院将在6月底之前寄出档案。后续填写的学院将分批次寄出。
另外,根据毕业批次不同,第二批毕业同学将于取得双证后再寄出档案。
【全日制研究生阅读】:
【毕业生档案寄送】各位同学好,光华法学院关于2025届夏季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寄送事项的通知现已发布: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25/0609/c13813a3059781/page.htm
六、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但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要求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原签约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毕业生须凭《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录用函、个人情况说明及原三方到学院团委办理解约手续。经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学院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院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
七、出国(境)、升学
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一、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二、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管理界面左侧导航栏的“签约管理”一栏,选择其中“纸质协议书录入”,出现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型、单位信息、毕业派遣信息。
1、就业类型
在就业标志一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境)或升学。出国(境)的,继续填写出国类别、国家(地区)、学校等信息;升学的,继续填写升学类型、学校院系等信息。
2、单位名称
(1)出国(境)的,在单位名称一栏录入“出国(境)”字样,会出现下拉菜单,点击选择“出国(境)”一栏,注意“(”需为中文全角。
(2)升学的。填写“录研(**大学)”,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学校,未出现下拉菜单的,与学院就业经办老师联系。
出国(境)和升学的同学,在填写好单位名称后,单位其余信息不用填写。
3、派遣信息
派遣信息包括“签约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档案寄送等信息”,相关信息均需事先与对方单位联系确认,不能随意填写。其中“签约联系人”为档案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升学的一般为主管录取工作的老师。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在该栏目填“未迁入”。
4、报到证信息
升学的,不开具报到证,该栏目不需填写。
出国(境)的,报到证抬头应与准备外往的单位联系确认(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修改报到证抬头”,在右边的栏目内录入。
八、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准备下列有关材料:
1.现实表现鉴定,可联系学院辅导员出具;
2.在读证明,可联系学院教学科出具(若学生户口在九溪派出所,则不需要另行出具在读证明);
3.学院介绍信或单位公函,学院介绍信可联系党政办张老师出具,单位公函指单位出具的政审传真件或PDF文件。
在具备上述材料后,可联系之江保卫办,并最终由九溪派出所开具证明。
档案寄送接收事宜研究生咨询学院李雪纯老师联系(0571-86592723),本科生联系王然老师0571-86592728。
九、党组织关系转接
1、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不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组织观念 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升学:对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2)国内已就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国内未就业: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若上述党组织无法接收,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光华法学院党组织(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 转出)。
(4)出国出境: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 镇、村社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光华法学院党组织(一般不超过5年,返回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工作。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由法学院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党员出国(境)前,应按照学院党组织要求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见附件模板),经院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步骤(线上、线下两种转接方式选择一种即可)
(1)省内转接:
毕业生党员填写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党支书根据转接表信息通过浙政钉进行线上转接,无需额外开具介绍信(若接收组织特别要求出具介绍信,可告知党员之家)。
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转入单位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中进行接收。
【浙政钉转接路径】:工作台——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组织关系转接——直接转出——填写待转接党员相关信息(其他信息见下图)——生成转接路径——确认转出(未提交入党申请书不影响转接
(2)省外转接:
询问接收组织是否可以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浙政钉”系统)进行线上转接,若可以,填写转接信息表后由支书发起线上转接,无需纸质介绍信(同省内转接流程)。
若不接受线上转接,填写转接表并发送给党员之家负责同学(顾继祥,微信 gjx17715936650)由学院出具纸质介绍信,接到介绍信开具完成的通知后,请本科生毕业生党员下单顺丰快递至之江校区主楼114骆笑老师处领取,研究生毕业生党员下单顺丰快递至之江校区主楼114俞龙老师处领取。(注:寄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主楼114 ,寄件人:骆老师/俞老师 86711456;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可填写毕业生党员本人或者接收支部联系人)
出具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转入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并将盖好章、回执信息填写完整的介绍信回执联尽快寄回主楼114骆笑老师/俞龙老师处。线下转接的同学需要由支部在浙政钉上将其党员关系转入非建库单位,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建库单位”,其他信息同线上转出关系部分。
转非建库单位需要由学院发起流程+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还需要 根据转接信息表上的信息填写线上回执(所需信息为接收支部负责人姓名+联系 方式,由党员本人提供)
十、团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2025年毕业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材料
1.转接根据不同情况的处理分别如下:
(1)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生团组织中的一般毕业生团员以及混合支部中今年毕业的毕业生团员,请参照附件1、2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申请转接至相应团支部。
(2)延迟毕业团员:及时联系各班团支书上报名单,并申请转入延迟毕业团组织(6.25日前请团支书报至闻时敏同学处)。
(3)保留团组织关系的未升学/就业团员:转入流动团支部团员需填写附件3交至团支书,团支书统一汇总后交学院团委组织部(6.25日前请团支书报至闻时敏同学处)。
(4)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6.25前提交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
2.时间安排: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请全体毕业学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
3.注意事项:
(1)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具体操作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2)少量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请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转出。
(3)如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联系辅导员单独开具。
(4)问题咨询与附件汇总邮箱:dep_of_org@163.com,请各位团支书在6月25日前提交各类汇总材料,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智慧团建】与提交附件名称。
联系人:
闻时敏 13486363369
具体链接: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25/0606/c13763a3059381/page.htm
十一、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
(1)请每位毕业生临毕业前务必完成就业中心需要完成的问卷调查。问卷链接待李雪纯老师通知。
(2)毕业后学校或学院会有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邮件发至邮箱,请同学们帮助配合填写。
另附: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