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激发学生专长和实践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自2003年起在法学院设立“金鹰律师奖学金”。
一、“金鹰律师奖学金”名额分配
1.本科生5名:二年级1名、三年级2名、四年级2名。
2.研究生5名
二、奖学金金额
本科生获奖者每人各得奖学金3000元,研究生获奖者每人各得奖学金4000元。
三、获奖条件
入学以来品学兼优且在上一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奖学金:
1.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单独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且论文内容应理论结合实践,字数在2000字以上;
2.获得学生课题立项或者科研奖;
3.在实习或其他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得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新闻媒体表扬;
4.在校际以上(含校际)学习竞赛、辩论赛、演讲赛等学习或专业实践类竞赛中获得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
四、申报程序
1.在10月16日前,符合前述条件的本科生个人、研究生个人向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书面申报,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2.由光华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3.对学院公布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院务委员会提出,院务委员会在三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4.由学院将拟奖名单送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
五、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的解释权,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行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