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11-25 点击次数:2933
一、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以上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
限招300人。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报名考试费240元(每门课80元)。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的《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如果新版书一时还买不到,去年的也能用)。
五、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六、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浙江省网上报名网址:http://xwb.zju.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23日。务请打印一份“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
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31日。浙江大学现场报名点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图书馆二楼。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一般应在浙江大学报名考试;经浙江大学学位办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一)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页下载空表)一式二份,各贴本人近期二�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八、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上了国家线,不上我校分数线的考生,我们负责推荐到其他院校。上课地点以方便同学就近入学为宜。
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浙江大学JM中心,联系电话:0571-88273247 88273810。
十、考前辅导
另设考前辅导班(资深教师主讲,重点解析,帮助学员顺利通过入学考试)
双休日辅导班 学费:2000元 开课时间:8月11―9月9日(共10天)
课程安排:外语、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考前冲刺班(晚上上课) 学费:1000元 开课时间:10月13日―19日(共7晚)
考前辅导班报名地址:浙大西溪区校区教学主楼357室 0571-88273810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