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08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12-29 点击次数:260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要求健康成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校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体验成长・共建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08年寒假至2008年3月
三、活动指导思想及内容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突出通过实践贡献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基本内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团、回访母校志愿服务团等为主要载体,组织广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具体内容如下:
    深入宣传实践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在寒假回乡期间开展政策宣讲、新农村建设调研、民主法制建设调研、经济社会发展调研等各项实践活动。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丰富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发动团员青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团员青年“回乡社会实践小分队”,到地方农村开展农技推广、法律普及、医疗服务、支教扫盲、环境保护、倡导健康消费观、社会调查等工作,促进农村的和谐社会建设。
四、组织实施
    各学院团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于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围绕学校建设一流大学的高度,把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抓紧抓好。积极号召和组织团员青年深入社会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整合各种资源,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
    各学院将填写后的实践队伍情况表及汇总表书面版于2008年1月7日前上交至小剧场317王高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zju_tw@zju.edu.cn 。(电子版发送请注明××学院)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对申报团队进行立项并于1月中旬公布于求是青年网站,同时给予校级立项的团队队员统一购买保险。
   各团队在开展调研实践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当地媒体联系。活动信息报送请发至  zju_tw@zju.edu.cn
五、奖励措施
    校团委将根据团队实践成果评选优秀组织奖(面向学院)和先进团队(立项的实践小分队)若干,获奖的先进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加分、青年志愿者服务认证和素质拓展认证,对本次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将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