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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华法学院200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4-16 点击次数:3527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贯彻执行校团委《关于开展200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光华法学院团委决定在2008年4月至5月广泛发动各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的“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创和谐团支部”为主题。各团支部要积极组织青年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学习贯彻2008年全国“两会”精神,努力争做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要大力宣传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结合共青团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新的工作模式和组织形式,为积极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氛围,为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大学合并10周年及光华法学院成立一周年献礼;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树立“人才强校”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结合学校、学院发展实际,积极为学校、学院的发展建设献计献策,要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发挥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促进学校、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活动内容
1、光华法学院2008年基层组织建设月活动启动仪式:
   学院将于夏学期的第一周在之江校区举行建设月的启动仪式,以端正思想,统一认识,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明确活动内容与要求。同时,增进各学生组织、各支部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2、开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支部理论学习活动:
   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团员的头脑,是团组织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在建设月中,各支部要以中共十七大精神、2008年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切实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总结自身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方式,宣传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典型事例,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形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提高团员素质,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活动要求:每个支部在建设月中至少开展一次具有典型意义的支部理论学习活动。在围绕主题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形式,如党团互动、支部间互帮互学等。
以上活动须及时总结,形成正式的书面稿与电子稿,并附上相应的照片、视频等。
   团日活动是团支部平时的主要活动,也是联系团员,建设团支部的主要手段。一个团支部是不是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是衡量一个团支部成绩的重要指标。
   在本次建设月中,各支部应围绕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新浙江大学合并10周年、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光华法学院成立一周年、浙江大学第七届法文化月等方面内容,开展“向五四献礼,创和谐支部”的各种形式题材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展示光华法学院团支部与团员风采。
活动要求:在建设月中,各支部至少应开展一次具有典型意义的团日活动。活动内容及形式应针对团员们的需求合理设计合适。在提高团员们思想认识的前提下,鼓励创新,增加活动形式的多样性,提供尽可能多的空间培养团员们的能力,丰富团员们的课余生活,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以上活动须及时总结,形成正式的书面稿与电子稿,并附上相应的照片、视频等。
4、成立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
   2008年4月成立的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以“永远跟党走、争做新一代”为主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培养一流人才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又红又专”的育人要求,着力提升大学生骨干的信念、品格、视野和能力,着力培养并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光华法学院将积极响应校团委的要求与号召,成立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并招收第一期学员(通知另发),以培养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未来领导者,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围绕“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造就一批具备“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养的新一代中国法律人才。
5、进一步开展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组织建设是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月中,学院团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建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组织建设的调研,建立健全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建体系,规范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组织“推优”工作的环节和程序,检查、督促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支部开展正常的支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细致地解决好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团建中存在的问题。
6、做好“推优”及2008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
   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各团支部在3月下旬统一开展“推优”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推优”工作与浙江大学党校2008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紧密结合。探索“推优”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必须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投入培训班的学习,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领会精神实质,并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认真的思考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
7、认真做好团内评奖评优工作:
   学院团委将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浙江大学团内奖惩条例》,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07-2008学年浙江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按照《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考评表(试行)》进行自评。学院团委将根据《浙江大学团内奖惩条例》做好先进团支部的推荐。
 
各项评奖评优(校级)的具体名额为:
优秀团干部:
本科生:9;研究生:5
优秀团员:
本科生:14;研究生:8
先进团支部:
本科生:1;研究生:1
此外,学院将评出若干“光华法学院2008年先进团支部”。
 
三、活动落实与监督
   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团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活动组织及开展过程中要充分贯彻“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原则,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所在院级党委、团委汇报团组织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学院团委将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监督,认真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引导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思想建设来增强团组织的号召力,通过组织活动来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通过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及时检查督促各团组织在“基层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检查监督内容主要为:
1、各团支部的《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
2、各团支部的团费收缴、使用及记录情况;
3、各团支部开展“向五四献礼,创和谐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情况;
4、各团支部团内“推优”工作的组织、落实及规范性等情况;
5、各团支部在思想教育、开展文化活动、解决团员青年各种困难等方面有否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加强总结,提炼成果
   学院团委在集中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月”活动后,将及时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和总结、交流和展示。各支部要做好自己支部200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的工作总结材料,包括书面稿与电子稿,于2008年5月18日前汇总至学院团委(之江校区4号楼206,Email:zdfxyxgb@zju.edu.cn)。学院团委将对此做出综合评定。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