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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和重修问题的重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4-17 点击次数:3355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等文件的规定,研究生学习的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实务等课程将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如相关环节不符合要求,该课程成绩将评定为不及格(60分以下),则学生需要在毕业前重修该课程并通过获得学分,才可以顺利毕业。原则上,重修课程只限一次。研究生教育中心将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到课情况。请各位学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对待自己的课程以及毕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