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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第七届法文化月之――江平教授演讲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4-23 点击次数:3303
 

社会变革与法律人

      4月20日上午,浙江大学第七届法文化月正式开幕后,全校师生翘首以待的法文化“大餐”――江平教授关于“社会变革与法律人”的公众演讲赢得了满堂喝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主持演讲会。他介绍说,江平教授是我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现任中国比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推动我国的立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法学界德高望重,建树卓越,本次讲座荣幸地邀请到他,同学们都非常期待。
     江平教授的演讲分四个部分:一、法律人的性格;二、社会变革是立法开路还是经验开路;三、社会变革中的“合法”与“非法”;
四、立法改革与“试点”。
      讲座甫一开始,江平教授就从法律人的性格说起,论述其与改革的关系。江平教授从马英九先生父亲说过的关于法律人“司法性格太重,守经有余,权变不足”话题谈起,通过深入的分析和比较,鼓励法律人做政治家。接着,江平教授举例说明了在社会改革中,应该经验先行还是立法先行的问题,指出美国和俄罗斯都有立法先行的经验,但中国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合适的道路。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改革经验,两者都有,在未来的改革中应该慎重选择。江平教授以自己切身的体会和丰富的经历,阐释和论述改革中有关法律的问题,在讲座中,他就改革中“合法”与“非法”的标准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追溯力、意思自治与市场秩序、意思自治与法官的权力、法定主义与非法定主义等四个方面加以说明和解释,让大家在怀着法律人的“理想主义”的同时,也思考现实中实际存在的各种问题。江平教授还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阐发了他关于立法改革与“试点”的看法。
在演讲会的最后,江平教授还就农村小产权房、媒体对司法的影响等方面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同学们积极踊跃又不失深刻的问题也给江平教授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演讲会在同学们长时间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江平教授这位“只肯向真理低头的法学家”,以他饱满的精神、渊博的学识和幽默的谈吐给在场的每一位同学带来了一场精神和知识的盛宴。
                                                                                                          (丁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