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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4-25 点击次数:3831
一、光华法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4月20日在浙江大学原法学院法律系基础上正式成立。
浙江大学于1945年创建法学院,之后法学院的发展虽历经波折,但终能薪火相传,1980年恢复法学教育后,法科在新时期有了快速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法学院。2006年9月,浙江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协议,双方以建设一所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为目标,参照海内外著名法学院的经验,光华法学院实行新的办学理念、管理体制、学术机制、人事政策等。光华法学院院址在六和塔旁景致天成的原之江大学西式校园旧址――今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在已有的学科基础上致力于踏实的法学研究、优质的法学教育和高水平的社会服务,为培养具备“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养的新一代中国法律人而努力,为我国的法学事业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项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较好地与人相处共事。
2、具有敬业精神与专业精神。
3、有较强的外语能力。
4、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5、能够操作计算机文字处理。
每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见各自的招聘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1、应聘报名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文凭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证明表格中内容的资料。报名表可从光华法学院办公网下载,也可向光华法学院院办公室领取。
2、报名截止后,经书面初选出一定人数,再发应聘测试通知。
3、应聘测试包括书面考试与面试。书面考试内容包括中英文写作;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其他基本常识与能力的测试。
4、如果本次招聘中没有合适人员适应岗位,则此岗位暂时空缺。
5、报名从2008年4月23日起,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
6、报名表可通过电子邮件寄:
zdfxylin@zju.edu.cn 并同时寄ghlsdean@zju.edu.cn
或以纸质通过邮局寄至:
310008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办公室林老师收
电话:0571-86711421;
 
四、招聘岗位与条件
 
光华法学院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以下3个岗位。
 
(一)光华法学院办公中心(3人)
招聘岗位
职位
职数
招聘条件及要求
党务兼其他
办公室副主管
1
 
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英语听、说、读、写熟练,有党务、管理、传媒或编辑工作背景者优先。
科研兼外事
秘书
1
 
英语或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听、说、读、写流利,有高校管理背景者优先。
网络兼传播
秘书
1
 
计算机或传媒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听、说、读、写熟练,有网络维护、有媒体及美工特长者优先。
 
五、聘任说明
光华法学院在此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制秘书兼职分级待遇制”,其含义如下:
1) 合同期3年(含半年试用期)。合同期满视双方意愿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2)所有被公开聘任的人员,在一份主要工作之外均兼任其他工作。
3) 年薪3至6万元不等,含基础工资、考核工资和交通补贴、养老、医疗保险等。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