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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更新:光华法学院学生赴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Blooington)短期交流遴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06 点击次数:3471
一、 交流项目概况
1、 内容:至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研习 LL.M或J.D.课程,为期一学期,非学历交流。
2、 对象:本科三、四年级同学;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 时间:2008-2009秋学期。
4、 名额:1名。
5、 交流费用:
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免除我院交流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有少量生活补贴。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如国内外交通、保险等,由个人承担。
二、 遴选办法
1.“公开、公正、公平”,凡符合条件的光华法学院学生均可申请。
2. 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
(2)优异的学业成绩与学术潜力。
(3)出色的英语能力。
3.遴选流程
(1)个人申报
A. 地点:学院本科教育中心、研究生教育中心。
B. 截止日期:2008年5月20日
C.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中文申报表(附件);印第安纳大学的申报表(附件);Personal Statement; 推荐信(非必须);各学期成绩(中英文)、英语能力证书、获奖证书(中英文)。
(2)资格审查:学院本科教育中心、研究生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学院外事科备案:申请人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交外事科备案。
(4)外事科统一将申报材料寄送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邮寄费由申请人承担。
(5)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遴选审核: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遴选并确定由我院派送的1名“交流学生”名单。
联系方式:光华法学院外事中心(tel: 86592725; email: zdfxykyk@zju.edu.cn)
印第安纳大学申报表
exchange_app_08-09.pdf

光华法学院申报表
交流学生申报表.doc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