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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团委关于选拔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06 点击次数:3385
光华法学院分院第一期学员的通知
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是在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由之江校区党工委、光华法学院党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指导,学院团委负责学院日常事务。分院以“永远跟党走、争做新一代”为主题,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培养一流人才的目标,围绕“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光华法学院院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又红又专”的育人要求,着力提升大学生骨干的信念、品格、视野和能力,培养并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顾问:孙笑侠、费英勤、夏立安、胡炜
院长:张子法
常务副院长:吴卫华
副院长:贾安录、殷涛、李冬雪
副院长:贾安录、殷涛、李冬雪
业务导师:以本学院优秀师资为主,外聘部分兄弟学院教师及校外成功人士。
培养目标:
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未来领导者和具有 “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养的新一代中国法律人。
培养对象:
品学兼优的学生团干、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骨干,以及在学术、科技、文化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培养方式:
以培养和提升学生骨干的“信念、品格、视野、能力”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引导和尊重主体、阶段培训和长期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培训课程精品化、培养环节系统化、辅助环节体系化,实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活动创办、对外交流、课题研究五个培养环节,组建业务导师团对学生骨干进行理论培训及研究指导,组建成长导师团对学生骨干进行个体成长规划和实践指导,注重实践辅助环节理论提升及实际考察相结合,力求学以致用。
学员最后绩效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认证,符合条件的颁发结业证书。建立学员互评制度和学院考察制度,对学员在工作中的“德”和“才”加以实际考察;学员负有提炼学习成果、宣讲马克思主义的义务和责任。建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种子库”,对于表现优秀的加强后续跟踪培养。
主要课程:
课程设置分为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创办校园活动、对外交流、课题研究五个环节,强调理论视野的政治教育,强调德性之美的品德教育,强调社会责任的人文教育,强调应对挫折的情境教育,强调现代性的公民教育和自我教育。
理论培训。以业务导师团为主,集中教学分专题进行,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共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法学专业特斯开展专题培训。专题内容及数量根据导师情况可作相应调整。同时适当安排调研、案例教学、论坛、情景模拟等活动,提高大学生骨干的理论素养和辨析能力。
实践锻炼。以挂职锻炼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组织学员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军营等基层一线开展生产劳动、社会调查、民宿体验、参观考察等实际工作,增加大学生骨干对国情和社会的了解,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社会适应能力。通过在校园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参加扶危济困、支教支医、文艺演出、政策宣传等公益活动,增强大学生骨干的社会责任感。
活动创办。以每期全体学员为单位,自创或承办院内外大型活动一项,包括计划制定、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活动总结等,提高团队策划、组织、实施等能力。
对外交流。创造条件,优先推荐学员在培养期间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或与港澳台地区青年的交流活动,帮助大学生骨干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对外交往能力。
课题研究。要求每个学员在培养期间,以四名左右学员组成课题小组的形式,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选择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类的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完成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以提高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选拔方案:
1.选拔规模:根据选拔条件,每批选拔学员20人左右,以1年为培养期限。
2.选拔对象: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团干、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骨干,以及在学术、科技、文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3.选拔条件:①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能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做好表率。②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能体现先进青年的风采。③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和较宽的知识面,应具备参与学习的基础知识。④具有明确的参加学习的目的,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⑤应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要勤于思考,锐意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并要具备实现目标的自信心。⑥应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4.选拔步骤: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查,通过者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每期正式学员。(报名表另附)
报名表于5月8日前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并注明:“学院青马学院报名”
咨询电话: 86592728
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