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光华法学院2008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07 点击次数:3165
光华法学院2008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1号通知:
 
关于成立光华法学院2008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孙笑侠
副组长:费英勤
成 员(姓氏拼音为序): 胡 炜   梁上上  李有星   
吴勇敏   夏立安  张子法
秘  书:曹慧敏
 
光华法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申诉联系人:曹慧敏 
联系电话:  0571-8659272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