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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07 点击次数:4074

光华法学院2008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2号通知:


关于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在一定条件下自主划线。各学院可在外语总分不低于50分、外语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的条件下,根据当年招生指标,自主划定各学院或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考虑到光华法学院具体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光华法学院2008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外语总分不低于50分、外语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团中央系列考生不适用该分数线,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处理。)。

      请上线考生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具体复试方案和程序将在光华法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