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13 点击次数:3707
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人选的通知 |
日期:2008-05-13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浙江省“十佳大学生”人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 推选范围:2008年6月31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二) 推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习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
二、实施步骤
1、学院评选和推荐。各学院于5月底以前,推荐1名人选,本科生报送至学工部,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
2、学校评选和推荐。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评选出4位同学推荐至省委教育工委。
请报名的同学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见附件)发送至学院学工部邮箱:zdfxyxgb@zju.edu.cn(请标注“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报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8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