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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级本科学生申请办理法学专业辅修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15 点击次数:2878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关2004级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申请法学辅修证书的事项通知如下:
1. 请于6月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之江校区3号楼204室、星期二、星期四也可交至紫金港校区西二507室)
2.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第一,网上下载打印辅修申请表 (填好相关信息, 包括通讯联系方式);
第二,在校成绩单 (需加盖成绩章、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科的印章);
第三,二寸毕业照一张(背后请注明所在学院、学号、性别)
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