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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方案初次校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21 点击次数:2504
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进入收尾阶段,由于毕业生人数众多,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准确性,使就业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中心将在5月20日向各学院下发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初次校对稿,请各学院仔细核对,并于5月26日之前返回我中心。 2、对学生的生源所在地做详细的校对:尤其是出国、未就业、以及到上海、北京就业的同学,要准确无误; 3、确定研究生的毕业时间:如因论文不能如期通过,不能按时毕业,请注明毕业时间。 4、受理毕业生违约手续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此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毕业生违约事宜。 本学院毕业班研究生请在24日之前到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核对就业去向。请各位老师及时到就业中心网站上查询本学院的就业进展信息。 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就业管理部联系: 电话:87951536 邮箱: 朱连忠 zhulz@zju.edu.cn 林 芝 linzhi@zju.edu.cn 任 翔 xren@zju.edu.cn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0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