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丹心感意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26 点击次数:3962
 
 
 
 
 
 
一轮丹心感意气                                
          ——光华法学院林来梵教授专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卓越离不开象牙塔里的诸多潜心学问、安身立命的教授们。他们对学术真理的孜孜以求、对学生的循循善诱是法学院迅速崛起、稳步发展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在异邦求学八载、又在香港高校任职五年、最后回内地执教至今、创立了引起法学界的强烈关注的“规范宪法学”理论的林来梵老师,便是深受同学们关注的明星教授,诸多学子成为“梵丝”。带着一份好奇,我们采访了林来梵教授。
 
      问:您从香港回到内地已有一段时间了,在浙江大学任教的6年多里,法学院留给了您什么样的印象?
     
      林:是啊,1996年我在日本完成了学业,先应聘到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工作了几年时间,那时香港还没回归,我只好说是“回到祖国的脚下”,而2001年底来到浙江大学工作,这下我才说是“回到祖国的怀抱”了(笑)
      当年我刚来到浙大法学院,老实说印象最深的是感觉到我们法学院西溪校区教学主楼的楼层非常低矮,人们似乎都俯伏而行。因为我个子颇高,又在海外习惯了昂首挺胸——毕竟也有做中国人的尊严嘛,所以进到我们浙大法学院的大楼之后,起先很不适应,甚至感到有些压抑,但是后来我就慢慢理解了这种物理状态下所体现的一种风格——我们浙大法学院的一种风格,那就是:低调务实,不尚虚华。
      现在,我们法学院搬到了之江校区。这是个美伦美奂的所在,背依月轮山,俯瞰钱江潮,诚可谓海阔天空,大放眼量了,法学院的发展也可谓前景无限。但即使我们再“风光”,我想也仍然要保持过去那种不尚虚华的精神,脚踏实地地为人为学。《论语》中说“子入太庙,每事问”,就体现了这种精神。孔子又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这句话也值得谨记,呵呵。
      
     问:您最喜欢法学院什么?
  
     林:可能最喜欢这里学生的眼神吧。那是一种内涵十分丰富的眼神,饱含着对知识的渴求,对老师的尊重,也蕴含着我们浙大学生特有的一种灵性与知性。总之,那是最令为师者怦然心动的一种风景。
    
     问:您在法学院任教的这些年,有什么印象较深或者对您影响比较大的事情?
    
      林:应该说是几次国际法学大师的来访。像2002年5月国际著名法学大师德沃金教授、2006年5月美国原哈佛大学教授伯尔曼教授应邀访问我们浙大法学院讲学,都是对我印象至深、影响至大的盛事。
      记得德沃金先生那次在我们法学院做讲座,进入最后的问答对话阶段时,最后一个问题还是我在台下提出的。我当时“直掏”他理论的要害,问道:“罗尔斯先生还虚拟了一个初始状态、无知之幕,请问:您所谓的‘平等的尊重与关爱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德沃金先生沉吟了一下,答道:“这个很难回答,或不需要回答,因为这就如孩子问母亲自己是哪里来的这样的问题一样。”结果全场听众都大笑了起来。德沃金的讲座就是这么机智。最近读一本哈特的传记,里面也是这么评价年轻时代的德沃金的,而我则是在浙大领略了这一点,也由此想了很多,呵呵。
     
      问:我们知道您曾在日本受到最纯正法科学术训练,更难得可贵的是您顺利获得了的日本国的法学博士学位。您觉得在学校做学生和做老师有什么最大的不同?
    
      林:关于过去,我实在不敢自许。但说到现在,应该讲,“随师其后,不踏其影”的那种时代已经过去了。在学校里,老师与学生都是最应该受到重视的主体,教学相长更是不变的至理,但做老师与做学生的最大不同在于:学生尤其需要老师的呵护与关爱。
    
     问:日前,您的个人法律博客“梵夫俗子”浏览量已突破100万。作为一位被我国法律界广泛关注的人物,您平日的科研工作特别地繁忙。请问您是如何有时间的写作法律博客的?
 
     林:我是在2005年12月25日那天,即圣诞节那天开办博客的,本来只是想给自己的学生赠送一个圣诞礼物,没想到如今居然“做强做大”了(笑)。应该说,Blog成为我目前最大的兴趣之一,尽管科研教学压力很大,但平时总是挤出一些闲余时间来写博客。
  
      问:那您写作博客是基于怎样的一种想法呢?
  
       林:主要就是为了搭建一个平台,并借此平台跟学生进行更加广泛的课外交流,包括思想性的和情绪性的交流。
   
      问:您平时还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
  
      林:人的爱好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有所转变。我过去还写一些诗歌,现在很少了,只是偶尔为之。目前的爱好主要是阅读闲书、欣赏电影,对有内涵的电视剧也很感兴趣,尤其是历史剧。此外,与志同道合的学界朋友以及自己的学生饮茶聊天也是一个开心的事。到了月轮山之后,我还想争取发展出一个爱好,那就是跟学生在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交谈。
   
     问:您对学术素来所抱有的敬畏之心、持有的审慎的态度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光华法学院的诸多后学。可是,相对于您对学术研究“一以贯之”的做法,现在很多学生入校后总觉得所选择的专业不适合自己,往往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调换专业上。请问您对即将迎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的莘莘学子有什么的建议或忠告呢?
  
      林:呵呵,日本著名的法学家三个月章教授曾说过,法学是一门“大人的学问”。我觉得这很有道理。法学这门专业,往往不是一个年轻人一开始就会喜欢的专业,但会随着人的心智的不断成熟而不断得到深刻的理解,所以,我认为,法学就恰恰成为一门不会因为选择了它而后悔的专业。可以说,只要我们越来越成熟,我们就会越来越喜欢这个专业。
我想也正是因为这样,美国19世纪一位伟大的大法官霍姆斯先生就曾经在一次著名的演讲中,把法律称作“我们的情人”,认为值得我们用持久的激情来追求她,并指出,那些已经开始了追求而没有着迷的或者半途而废的人们,要么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一睹她圣洁美好的形象,要么是因为他们缺乏为如此伟大的追求而努力的心思。当然,霍姆斯说的可以作为“我们的情人”去追求的法律,是一种理想的法律,不一定就是现实中的法律,我们现实中的法律也许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国法治文明的发展进程,我想也正好可以成为我们崇高的志业。
  
       问:对有研究能力的学生您可以成为他们的学术研究上的导师,对有兴趣的在校本科生您也能成为他们的老师。您在浙大开了一门《法学方法论》的通选课,据说每年的选课人数和授课反响均想当不错。那么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林:这门课说到底主要就是讲我们法律人应该如何思考问题,本身就特别能够显示我们法学的魅力。也就是说,我本来没有什么魅力,但我显示了法律思考的魅力。这主要也是靠我上课时全情投入,并辅之以生动、活泼的现代投影教案,就是PPT,才得到学生们厚爱的。当然,如我之辈,浙大法学院里有很多,今后还会引进更多的优秀教师。
    
       问:作为规范宪法学理论的领军人物、宪法学和法理学界的知名学者,您对本科生们有一些怎样的期待呢?
     
       林:作为一名教师,我很喜欢本科生,正因为这样,我坚持给本科生上课。而对于他们,我大抵有三个期待。第一,培养对法律的专业兴趣,用霍姆斯大法官的话来说就是把法律作为值得我们用持久的激情去追求的“情人”。有了这种兴趣,我们便会多了一位良师,因为有道是“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第二,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而且是正统的、不是左道旁门的法学专业的基础。很多在本科阶段就学习法律的过来人都体会到,这一点将使我们终生受益。第三,就是在本科阶段就要树立高远的理想。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有一种沛然莫之能御之势,许多有识之士都认识到,法学将成为治国之学,我们同学也应该确立一种理想,以期成为未来的“国之利器”,成为社会的贤达俊才。
 
      
       国有成钧,在浙之滨;月轮光华,照耀我心。最后,我还期待更多的莘莘学子踊跃报考我们浙大光华法学院,并且祝愿已经进入浙大光华法学院的所有同学,都能在我们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度过充实、愉悦的知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