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取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材料:
1、录取文件
2、录取资格证书
3、《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六份
5、资助证明
6、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二、填写《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
(上http://grs.zju.edu.cn/main8.htm网点“表格下载”进入并下载)
1、出访经费来源填写:“在外费用”“国际旅费”栏填:国家留学基金委
2、导师签意见、所在学院审批 (一式二份)
3、交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4室)
4、无须计财处审核
5、培养处签字、盖章后,若须办理护照,请复印一份交保卫处办户籍
6、签证后,若出访时间有变更,请发邮件至fg@zju.edu.cn 或打电话87951136告知
三、办理护照
1、持《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 复印件到保卫处
2、保卫处:户籍证明联系单
3、校区所属派出所:户籍证明
4、公安局:护照(因私护照)
四、联系国外留学院校取得合格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合格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1、留学身份
2、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和留学期限
3、费用/学费支付情况
4、说明访问目的/留学专业(研究课题)
5、外语水平
6、形式:电子邮件、传真件、PDF文件不可,电子签名不可,必须邮寄和手写签名
7、美大地区可用原件加传真件修正起止日期,欧洲国家要求一定是原件
五、到研究生培养处申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1、申领时请提交《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
2、需审核正式的邀请信,国别、院校、留学期限一定要与录取文件一致
3、请同时持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盖章
4、在读和派遣证明(下载附件模块,根据自己的信息修改) 盖章
六、登录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Portal0/default40.htm “公派留学”查询办理派出国签证需准备的材料、要求、注意事项
七、申办签证
1、将准备好的签证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410号,电话:021-65440013)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申请
2、美国、奥地利等需面签的国家需自行申办签证
八、凭签证、护照到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预定机票
九、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到市级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
1、西湖区公证处:
联系人:王美娟
联系电话:87992769
2、担保人(若为浙大老师)的在职证明(下载附件模块,根据自己信息修改)由所在学院的组织人事科开具
3、公证后的其中一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请交研究生培养处留存。其他五份的去处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17页。
十、向留学基金委交存保证金
十一、凭相关材料到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签证、机票、报到证
十二、 有关办理护照、签证、签订和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定购机票等手续,请认真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十三、抵达留学国家后十日内到使馆办理报到手续。在报到时向教育处(组)出示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和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
十四、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与国内导师保持经常性联系。
十五、“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后,请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上http://grs.zju.edu.cn/main8.htm网点“表格下载”进入并下载),异动类型为复学,并填上出国时间,按申请表上流程办理。
十六、“联合培养”和“攻读学位”研究生回国后,请提交:
1、填写完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回国报告书》(上http://grs.zju.edu.cn/main8.htm 网点“表格下载”进入并下载)。
3、 有代表性的照片1-3张(电子版)。
十七、希望能在7月中旬前到研究生院办完需要学校配合的手续:
1、提交《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
2、在读和派遣证明 盖章
3、申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4、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盖章
5、提交一份公证后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十八、若有问题和疑问,请咨询87951136;gyh@zju.edu.cn,fg@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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