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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质疑 适时创新――记法律硕士实务课程《行政诉讼审判实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29 点击次数:2652
2008年5月28日下午13:3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尹昌平老师在之江校区3号楼305为光华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送上了题为《行政诉讼审判实务》的实务课程。
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作了简要的开场白,并按惯例向尹昌平老师颁发了光华法学院的实务导师证书。自此,光华法学院的实务导师队伍再次扩大,同学们可以接受更多领域的实务知识。
没有寒暄没有拖延,尹昌平老师直接带领同学们进入了行政诉讼的领域。先是概述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行政诉讼法》的制定背景、行政庭在法院系统中的设立过程等。在对历史的回顾中,尹昌平老师还不时的自我调侃为“中国最老的行政庭长”,使得课堂气氛顿时轻松了起来,尽管今天他将要给同学们讲授的是行政诉讼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紧接着,围绕着三方面的主题,此次实务课的核心内容开始呈现在同学面前。尹昌平老师首先提出了中国行政诉讼中的“三个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公益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并且分析指出在媒体上被多次渲染强调的所谓“违宪审查第一案”、“公益诉讼第一案”等等都是夺人眼球的噱头,使同学们避免了这些看似很有说服力的误区。其次,尹昌平老师又抛出了在行政诉讼中需要界定的四个问题:“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如何把握、“公共利益”的范畴、“法定程序”的外延、“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适用,这些看似清晰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难点,不可能用简单的思维就可以加以解决。再者,应昌平老师选择了三个行政诉讼实务中碰到的较突出的问题一一向同学们展开:行政行为的瑕疵问题、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原则、行政立法的受限范围。
最后的半小时在同学们的踊跃提问中悄然溜走,尽管时间有限,但尹老师仍然认真的和同学探讨了行政案件管辖、行政法院在中国的可行性等问题。
在论述中,尹昌平老师引用了诸多的案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包括最近热门的“许霆案”、实践中尚属空白的“网络警察处罚权”问题等等。作为一名老法官,尹老师对于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和理论探索的热情及其鲜明的立场深深地感染着在场的同学。今天,在这个课堂上被提出来的诸多问题并没有解决的唯一途径,需要法律职业者的努力探索和创新,而不断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正是法学学子需要培养的重要能力之一。
文 章颖逸 摄影 赵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