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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相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6-03 点击次数:2672
2008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收学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精神,上海市学位办、华东政法大学将于2008年7月4日至7月16日开办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暑期学校的目的在于帮助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开阔学术视野。为了进一步促进各校研究生的交流,展示各校研究生的风采,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华东政法大学)现向全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学员。
暑期学校将邀请知名法学学者、法律实务专家授课,采取专题讲座、学术讨论、学术沙龙、专题研讨等多种学习方式,并包含参观、联谊等环节。总课时约为40课时,学员通过考核后,将颁发上海市学位办、华东政法大学共同签章的结业证书。上海学员所在培养单位据此可为学员记2学分,其他学员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认定。
暑期学校将招收正式学员60名,旁听学员30名。学员将主要面向在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为正式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和伙食补贴,不收取任何费用。暑期学校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申请者请于6月15日前将书面和电子材料寄到暑期学校组委会。
具体情况可查阅暑期学校网站和招生简章。
暑期学校网站:http://www.law.ac.cn
联系方式:021-62071815 summerschool@yeah.net
上海市学位办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08年5月
2008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由上海市学位办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承办的2008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于2008年7月4日至7月16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暑期学校的目的在于帮助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开阔学术视野。为了进一步促进各校研究生的交流,展示各校研究生的风采,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华东政法大学)现向全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学员。
华东政法大学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是享誉海内外的“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华东政法大学)立足上海,面向全国,依托上海的区域优势和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科优势,注重法学学术和实务前沿问题的探讨,旨在打造一流的交流和学习平台,服务于研究生的发展。
一、主讲教师
暑期学校将邀请知名法学学者、法律实务专家开设讲座。
二、课程安排
暑期学校将采取专题讲座、学术讨论、学术沙龙、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其中专题讲座部分将分为学术前沿讲座、实务前沿讲座。总课时为40课时左右。除正常授课外,还安排参观、考试、联谊等环节。
三、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7月4日报到,7月5日上午开学典礼,7月16日上午结业典礼。
上课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
四、学员待遇
(一)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及学分
正式和旁听学员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办、华东政法大学共同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上海学员所在培养单位据此可为学员记2学分,其他学员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认定。
(二)经济待遇
所有学员都免收学杂费。为正式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招生信息
(一)招收人数
暑期学校将招收正式学员60名,上海高校旁听学员30名。主要面向在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品学兼优,遵守暑期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暑期学校组织的课程和活动,出行期间注意各方面安全。
(二)选拔方法
1.个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审核。
2.提交材料
(1)1份报名表、1 篇自己的学术论文(最好曾公开发表过,能反映自己的学术水平、兴趣、特点等,1万字左右,用于学员的遴选、分组、交流)。均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
(2)1份专家推荐表。
报名表、专家推荐表均可从暑期学校网页上下载。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见暑期学校联系方式。
(三)时间截点
1.申请者请于6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到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同时把电子材料发到联系邮箱。
2.6月20日左右公布录取学员名单,并发放电子版录取通知书。
六、暑期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春辉
联系电话:021-62071815 , 13636348379
通讯地址: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17号楼101室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
邮编:200042。
七、暑期学校网址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 http://www.law.ac.cn
上海市学位办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08年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