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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生骨干在行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6-06 点击次数:2610
           ――记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法学院分院第一期开班仪式
   2008年6月5日晚6:30,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在紫金港东1A-206室举行了第一期开班仪式。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有:校团委副书记潘健老师,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老师,光华法学院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团委副书记贾安录老师、殷涛老师,以及班主任李冬雪老师。同时参加开班仪式的还有第一期的31位同学。
   开班仪式由吴卫华老师主持。张子法老师介绍了法学院“青马”分院的开班背景,培养目标及模式并对同学们提出殷切期望。潘健老师为开班仪式致贺辞,在充分肯定 “青马”分院开创工作的同时也表达了校领导对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成长的关注。在场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还亲自为第一期学员佩带学员证并集体留念,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的诞生。
   为了使学员之间增进了解,促进和谐班级的建设,每位学员均上台做了一分钟的自我风采展示。通过形式多样,风格迥异的风采展示,学员们在表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坚定的信仰选择和价值追求的同时,也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阳光、自信、理性的品质与风貌。在接下来的班委竞选环节中,06级的三名本科生:李洁、李婧、戴雨薇同学分别做了竞选演讲,经过民主投票后,戴雨薇同学当选班长,李洁、李婧同学当选班委成员。
    开班仪式结束后,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为学员们做了题为“科学发展观与人才培养”的首场讲座。费老师就这一话题从四个方面展开深入阐述:首先,简要介绍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过程,使学员们对于“科学发展观”有了宏观的认识。其次,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代背景,通过对我国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阶段性特征的分析,阐述了我国发展过程中存在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发展和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和自然环境、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之间的“五个失衡”。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用“五个统筹”来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五对失衡”。接着,分析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通过对“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根本方法”四方面的重点阐述,使同学们对“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最后联系光华法学院人才培养的实际,费老师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才培养工作,首先要强化育人为本的理念。其次要把法学职业训练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学院育人工作特色。第三要处理好通识培养与法学人才专业训练的关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过费老师的讲座,同学们不仅加深了对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同时激发出了对理论学习的兴趣和投身实践的热情。
    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第一期开班仪式圆满结束,学员们必将怀着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誓言,不辱使命。
 
(法学0601班 侯轶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