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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辅修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6-30 点击次数:2830
各位辅修法学专业的同学:
2008年辅修法学专业的资格审查已经结束,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带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6月30日-7月4日至之江校区4号楼204室潘幼禾老师处领取辅修证书。
本科教育中心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