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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常会友 , 唯“育”自成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04 点击次数:4016
——我院团委与浙江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交流活动纪实
72上午,天气略显炎热,但仍有丝丝凉风送来沁人心脾的凉意。在我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老师、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的带领下,我院团委的团干、学生会和学生法学研究会骨干17人赴浙江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进行交流。这是继227未教所赴我院参观之后双方的第二次友好交流活动。
才进未教所大门,一块硕大的电子显示屏就映入我们眼帘,上面有几个红色的赫然大字“热烈欢迎光华法学院同仁来我所参观交流”。顿时,如此热情的接待令我们感到暖意融融。接下来,未教所党委书记、政委潘金林,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周晓虹,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腾关和,所团委书记张增富和所团委其他团干与我们在会议室就双方如何开展进一步交流活动进行了探讨。
未教所以宣传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其建设成果。自2002年建所伊始,未教所以“稳定、和谐、创建、发展”为主题,坚持“关爱”这一核心,提出“大平安”的理念。实践中,未教所不仅为学员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还提供了了活动室、心理宣泄室、阅览室等功能厅,丰富学员的生活;对民警则严格要求,定期考核。正如片中所说的“过程的严谨才能造就完美的结局”,未教所实现了建所至今无人员脱逃、无人员死亡、无违法现象、无重大事故、无安全隐患的“五无”佳绩。看完宣传片后,所团委书记张增富又就该所的基本情况作了一个简单的补充,介绍了一个新情况,即该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颁布后增设了强制戒毒中心。听完介绍,我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老师表示:一是上次未教所的民警去之江校区参观时,他们良好的风貌和整洁的警服给光华法学院的同学们留下深刻印象,同学们纷纷表示希望能够来未教所参观学习,并同该所建立长期的友好关系。二是希望能够在未教所设立光华法学院的社会实践基地,以便民警和同学们可以更好地交流。所党委书记潘政委表示,建立社会实践基地这个倡议非常好,因为未教所与光华法学院在“教育”这一核心任务上是相同的,而且二者教育的对象也都是青少年。建立实践基地,有助于双方更好地交流经验。
下午,在所团委书记张增富和美丽大方的文体委员夏霞的陪同下,我们参观了女子强制戒毒中心的宿舍和良渚文化博物馆两处地方。戒毒中心宿舍的一楼有着各种各样的功能厅,在展览厅中,我们见到了海洛因、冰毒等毒品以及一些吸毒造成惨剧的宣传画,深刻意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在美容室中,桔黄色的床铺和乳白色的美容设备让我们感受到所里对戒毒人员的关爱;在阅览室中,我们见到各种各样的杂志和戒毒人员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大方的毛线背包、可爱的布艺长颈鹿、精致的五福娃十字绣,透露出浓厚的生活气息,我们感到这里的戒毒人员生活在温馨的氛围之中。良渚博物馆则全面地体现了史前文明的风貌。颇具经纬之美的织物、发达而多样的竹木器、实用而精美的黑陶,这些令我们大开眼界,赞不绝口。参观结束后,我们回到会议室,举行了社会实践基地成立的签约仪式。当张子法老师和张增富书记互换文件时,我们仿佛看到了光华法学院和未教所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以“教”常会友,唯“育”自成邻。相信在教书育人这一崇高任务的指引下,光华法学院和未教所的联系会越来越紧密,互通有无,共同进步!
(学生通讯社     何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