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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法新领域:法律适用学----2008光华法学夏令营学术盛宴之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12 点击次数:8962
7月11日上午9:00,2008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首场学术沙龙在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隆重举行。

本场讲座主题为《一个公法新领域:法律适用学》,由著名法学家胡建淼教授主讲。
胡建淼教授毕业于杭州大学哲学系,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学专业。先后在曾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等高等学府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之后一直在浙江大学工作,曾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诲人不倦,桃李芬芳,而在学术上,更是成绩斐然。胡教授主攻行政法,是国家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共出版了《行政法学》等著作(含合著)74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1篇。2007年被评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本次讲座“法律适用学”主题是胡建淼教授的最新研究点。他从“杭州市88位出租车司机联名状告政府”为切入点,仔细分析了各种情况下“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从而引出了“法律适用学”的问题,法律适用仅限于国家机关,解决的是执法问题,同时胡教授认为,法律适用学的研究对象是规则、规律,以及主体及其权限。谈笑间,胡教授将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从“法溯及既往”的点联系到“法律使用规则上的碰撞”的面,丝丝入扣,深入浅出,可谓是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得淋漓尽致。胡教授向同学们提出了从小点出发,对原则进行细致研读的要求。对于法科学生来说,这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更是法学家对新一代法律学人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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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沙龙中,我们夏令营的同学们也表现得积极踊跃,就许霆案、法律适用学的范围的问题与胡教授进行了学术交锋,气氛活跃。
首场学术沙龙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胡建淼教授这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者,以他渊博的学识和幽默的谈吐给在场的每一位同学带来了一场精神和知识的盛宴。
(通讯社通讯员 单�元供稿 吴勇敏老师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