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探讨真实案例,提升实务能力――记夏令营活动之小组案例讨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14 点击次数:4792
7月12日晚,在光华法学院的老师们指导下,夏令营营员们在之江校区7号楼进行了案例讨论小组活动。本次案例讨论活动精选了八个社会影响深远、赋有法律学习性的真实案例,涉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四大领域。现场气氛热烈,充分展现了法科学子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透析力,以及绝佳的表达能力。会后,各组营员还做了相关总结和心得回顾。
一、刑事组案例讨论
法律的生命究竟在于经验还是逻辑,这似乎是永远都会有争论的问题。而案件的分析与讨论恰恰是法律经验与逻辑的结合。今天晚上进行的案例讨论会可以说是近乎完美地展现了法学的魅力,体现了法律的经验与逻辑的融合与张力。
二、商事组案例讨论
在仲夏之夜的绵绵细雨中,我们第三小组成员有幸与吴勇敏老师和梁上上老师进行案例讨论。
我们小组分到了两组案例,一例是关于彩票求偿案,另一例是关于法院判决后公司变更困局。
![]() |
在吴勇敏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层层剖析,通过委托与转委托理论来分析省体彩中心的被告资格。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刚开始并未抓到问题的核心,而是在吴老师与梁老师的反复追问下渐渐找到了问题的核心。之后在讨论损害赔偿责任时,有同学一开始便将问题进行了拆分,使之后的讨论随着老师的启发一步步找到了问题的几个关键点,虽然我们在讨论的过程中并未清醒地意识到对问题系统地把握,但是在之后的点评中,吴老师对问题进行了全面辩证的分析,在原告和被告不断地博弈中,将问题层层深入,并给了一个令人深信不疑难以辨驳的结论,真可谓深入浅出鞭辟入里。
接下来我们随着梁老师对法院判决后公司变更登记的困局的是非对错进行了热烈的探讨。首先梁老师对案件进行了概述,紧接着提出与案件密切相关的问题。于是我们就着判断两次判决是否矛盾的设问下,探讨合同的生效与履行,股权协议与股权转让及股东身份与知情权等几个问题。
|
最后我们总结时,法制的缺失与不完善无不令在座的每一个人感到无奈。吴老师在最后谈了几点关于案件切入的技巧并提出了几点希望,这令在场的同学备受启发和鼓舞。 (三组 康雯星 吉林大学)
三、行政组案例讨论
讨论开始前,营员们基于自身对行政案例的疏而忐忑不安,但在指导老师章剑生、金伟峰老师来到教室后,营员们就马上被两位老师幽默生动的言语逗笑了,教室气氛顿时活跃起来。随后,博学多才的李文辉同学与章老师就针对比较法学以及“对中国本土法律的同情”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接着,大家都纷纷针对自己的所见所闻开始提问,金伟峰老师和章剑生老师结合学界中外国与中国的实践耐心为大家解答。时间在大家的热烈的交流讨论中不知不觉地流逝。“要不咱们开始案例讨论吧!”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会心一笑,开始聆听老师们对“T诉K大学拒绝颁发毕业学位证书案”和“F公司诉国家药品监督局处理决定案”的深刻分析。
最后,我们组的案例讨论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大家纷纷与两位老师留别。大家都表示今晚的案例讨论更让自己有意外的收获,不仅仅是对行政法案例的分析思路和方法有了更深一步了解,更多的是增加了对今政治现实和体制以及法治发展的关注与深思。我们应该充满信心,“不断往前看,看到不断的进步。” (第一组 王语曦 湘潭大学)
|
![]() |
四、民事组案例讨论
![]() |
我们组的案例讨论内容涉及到侵权赔偿案和房产纠纷案。首先张谷老师和韩家勇老师发表了意见,对案例分析建立了分析构架。吴思同学首先发言从合同有效要件和可撤消条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他同学则从合同信托赠予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后来的焦点归结到关于案例中析产约的性质,两位老师对这一部分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说。
正如霍布斯大法官说,真正能够掌握和支配生活的并不是那些带有大量信息进入生活的人,而是那些掌握了方法并能及时作出批判性思考的人,一旦火炬掌握在他们手中,那么火焰将格外辉煌。对于法律人而言,掌握正确的法律思维对事实进行分析,对价值进行考量,以法律理性进行富有逻辑的思考却不失人文关怀,对于法律本身进行反思,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四组 吴思 南开大学)
|
我们组讨论的是“许霆案”和“莫兆君案”两个刑事案例,指导老师是胡铭老师和李华老师。大家一开始便各自自我介绍,自报师门。同为法律人,同为中国法治的建设者,因为师门的不同也都对同一案件作出了不同的判断。这就是知识摩擦的火花,就是理性的光辉,就是法学的魅力。
我们不仅就两个案例的实体、程序问题进行了形而下的讨论,更对应然的状况进行了富有创见的探索。最后还对两案引申而出的问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对民意与司法独立的关系,法官的思维方式与裁判的可接受性大家都从不同的视角作出了不同的解答。而胡老师与两位同学的角色扮演式的互动则将整个讨论推向高潮。
法律人有着其独特的思维与语言,有着共同的认知与追求,而此种讨论则是法律人思维交锋与交流的极好形式。真的希望这种形式能在武大推广,我会把它带到樱花盛开的校园里的。(二组 程骞 武汉大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