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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的法治与司法政策――记2008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学术沙龙之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14 点击次数:9550
713上午,由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主讲、主题为《转型时期的法治与司法政策》的讲座在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举行,这是2008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的第三场学术沙龙。
 
龙宗智
教授,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研究所所长。同时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龙教授自称是一位“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人物”,至今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知名法学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研究文章140余篇,著、译作品(含合著、合译)6部。
讲座一开始,龙教授便概要解释了社会转型的含义,介绍了社会转型的表现,并通过四幅图片总结出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出来的不成熟、不匹配、不平衡、不规范四个特点,得出转型时期法治是“有限法治”的结论,即“转型期,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讲座的第二个问题是面对转型时期的种种问题,我国应当怎样应对。龙教授指出,我国应当坚持依法治国,走法治之路。他还向我们阐述了他对“法治”的理解,即法治是规则之治,而非意愿之治;良法之治,否认恶法非法;民主之治,反对权力无制约;平等之治,不承认法外特权。龙教授又进一步说明,在建设法治的道路上,我们应着重关注两点,一是国家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和制度的有效约束;二是尽可能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
讲座的第三个问题是转型时期的司法政策及实施。龙教授简要介绍了一般司法政策的设定,指出转型期的刑事司法政策应当秉承宽严相济的原则,他还特别强调要克服重刑主义的不良影响,注意对待民意,关键是把握好度,实现价值平衡。最后,龙教授举出廖婷婷的案例,说明了刑事司法政策应当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目的。
纵观整场讲座,台上龙教授张弛有度,娓娓道来,彰显儒者风范;场下同学们认真聆听,悉心求教,尽现学子风采。最后,孙笑侠院长对龙宗智教授来到光华法学院举办讲座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就夏令营学术沙龙所体现的光华法学院的学术志趣进行解读。本次讲座在献给龙教授的热烈掌声中完美落幕。
 
                                                 ( 高宪伟供稿     吴勇敏老师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