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9-03 点击次数:3029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法律实务的创业训练型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基本知识,提高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类法律案件的基本技能,以适应从事法律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教学环节安排
1.课堂讲授
2.各类案件的实务训练。在案件实务训练阶段,全体同学分为刑事、行政、民事、经济案件四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设控方(原告)、法官、辩方(被告)等小组。每位同学应参与其中一类案件的办理过程,并制作和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作业,通过担任具体的角色,进行实务操作的训练。
任课教师分别承担课堂讲授和实务训练的指导工作。
三、课程主要内容
   《法律实务》课程的教学分为前期的课程讲授与后期的实务练习两个阶段。在前期的课程讲授阶段,由12位教师分别讲授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具体办案技能。后期的实务练习阶段,将学生分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与行政案件4个专业组,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具体进行一个指定案件的实务操作练习,从而实现从理论知识到实务技能的转化。
四、有关说明
本课程的考评,每位同学应按自己在专业小组中担任的具体角色(控方、辩方、法官),撰写相关的法律文书,由任课和指导教师根据同学参与实务训练的表现与法律文书习作,评定每个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