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及携带材料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过材料初选后,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请初选通过者的同学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复试。
另外,外校学生申请我院2009年免试研究生者,能否参加复试,还可以上网察看。网址: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2008-09-12/149-20080912134843.html
2.请参加复试者携带下列材料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视同自动放弃:
(1)浙江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并须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教务处公章,于复试签到时提交给我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4)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方案
1.复试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一天
2.复试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7号楼106室。(浙江杭州之江路51号,坐Y5、K4、308路公交车可到;另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有月轮山庄等宾馆可以住宿,标准间每晚100元-140元左右.)
3.复试方案:
上午8:00-9:00签到,审查相关原件,并进行抽签。
2008年10月10日上午9:00开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成立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综合考量复试者的本科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潜力以及复试表现等进行择优录取。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0571-86592723。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08年9月28日
附件: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名单(以学生所在学校拼音为序)
序号 |
姓名 |
所在学校 |
1 |
吴华莎 |
北京大学 |
2 |
徐凌波 |
北京大学 |
3 |
李冉 |
北京师范大学 |
4 |
楼超芸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汪倪杰 |
复旦大学 |
6 |
方雪燕 |
河海大学 |
7 |
巨睿琪 |
河南大学 |
8 |
姜妍 |
湖南大学 |
9 |
胡凯 |
华南理工大学 |
10 |
张立婷 |
华南理工大学 |
11 |
张小棠 |
华东政法大学 |
12 |
康雯星 |
吉林大学 |
13 |
柯岩 |
辽宁大学 |
14 |
姚艺文 |
南昌大学 |
15 |
李文辉 |
南京大学 |
16 |
刘嘉琼 |
南京大学 |
17 |
孙权 |
南京师范大学 |
18 |
阮啸 |
南京师范大学 |
19 |
牟凡 |
南京师范大学 |
20 |
栾婧 |
南开大学 |
21 |
于野 |
清华大学 |
22 |
董储幸 |
山东大学 |
23 |
丁彩彩 |
山东大学 |
24 |
董艺 |
山东大学 |
25 |
曹甜甜 |
上海交通大学 |
26 |
沈晨玲 |
上海交通大学 |
27 |
徐茄 |
四川大学 |
28 |
贾亚芳 |
武汉大学 |
29 |
张玉洁 |
西南政法大学 |
30 |
李俏丽 |
西南政法大学 |
31 |
赵曦 |
厦门大学 |
32 |
刘君博 |
厦门大学 |
33 |
刘佳 |
中国农业大学 |
34 |
袁森颖 |
中国人民大学 |
35 |
商李蕾 |
中国政法大学 |
36 |
丁楠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7 |
李圣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8 |
陈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9 |
徐徽 |
北京理工大学 |
40 |
魏薇 |
苏州大学 |
41 |
叶兵兵 |
厦门大学 |
42 |
马思虹 |
浙江工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