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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召开学生党建工作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1-24 点击次数:3596
11月21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研讨会在之江校区7号楼106召开。会议主题为“加强规范化,提升凝聚力”。出席会议的有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副书记张子法老师,法律系主任、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吴勇敏老师以及院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本科生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成员,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委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吴卫华老师主持,围绕“加强规范化、提升凝聚力”这一主题,会议主要从四个方面具体展开。它们分别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试点工作成果;结合光华法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规范组织发展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创新学生党支部工作,增强党支部在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费英勤书记在会上讲话,他结合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际,认为学生党员思想积极、健康、向上,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当前思想更具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的背景下,大学生党员普遍注重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有理想有信念,政治上不断成熟;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信任党中央领导集体,与中央保持一致;能够比较全面、客观的观察和分析问题,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国内外大事;成才意识强烈,重视综合素质提高,学风优良。近三年学生党建的数据说明,经过不懈努力,学生党员数量增加了,质量提高了,结构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学生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问题,存在的问题有:部分同学的入党动机尚需要进一步端正,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一些学生党员先进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处理好“学生”和“党员”双重角色的关系;党建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和党建工作实际,费书记强调学生党建是学生工作中的龙头,要以党建工作创新推动学生工作创新,第一,创新要与党建工作规范结合起来,针对党员发展中的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要增加信息沟通渠道,让学生了解党建工作规范,增强党建工作在学生中的影响力。第二,创新要与继续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针对上半年“试点”工作就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之江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提出的要求,落实工作。第三,要致力于学生党支部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充分发挥有关载体的作用,加强支部间,特别是研究生和本科生党支部间的交流;根据法学的特点,努力形成学生工作特色。
    接着,张子法副书记就有关党组织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和党建及党员培训的程序和细节做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和指导介绍。他围绕支部设置和支部干部选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如何填写支部大会的决议、党员预备期和党员党龄的计算等问题,结合学校、兄弟学院的实践经验和光华法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他在肯定了过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更从改进工作的角度指出党建工作要服务学院的整体发展,因此要时刻注意确定并巩固成熟的工作制度。吴勇敏老师从专业角度提了党员法律人的三种素质,即规范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和公益意识。规范意识,即要求党员自身要守法,党建工作要按照规范进行,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公平正义意识,即要求学生党员对法律职业充满敬畏之情,实际工作中做到公平正义。公益意识,即党员要时刻注意利益的衡量和平衡,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对党员先进性的考察也要看其是否具备了公益意识。
研讨会上,各支部开展了工作交流。法学0501班党支部作为本科生党支部的代表,介绍了其建立“创新型党支部”“纪律型党支部”“服务型党支部”的三大党建工作特色。法学硕士第三党支部及2006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作为研究生支部的代表,介绍了对党员发展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建议。博士生支部则从博士生的实际需求和主张出发,介绍了其“以科研为中心,以时事为素材”的党建工作内涵。
   
                                             
(张艳凯 江宁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