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8年度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2-24 点击次数:3186
12月23日晚18:30,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8年度表彰大会在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3教室隆重举行,荣获浙江大学2008年度各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论文、优秀记者等各类奖项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获得奖教金、优秀德育导师、优秀班主任等各类荣誉的教师参加本次表彰大会。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老师、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之江校区党工委书记、学院党委副书记胡炜老师、副院长夏立安老师和王冠玺老师、法律系主任吴勇敏老师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岳雪飞律师、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金鹰律师作为嘉宾应邀出席。
表彰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夏立安副院长主持大会。费英勤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致辞。在致辞中,费书记感谢了社会外界对法学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并祝贺全院获奖师生取得此番优秀成绩。他表示,2008年,不仅是世界不寻常的一年,也是中国困难、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是光华法学院成立1周年,学院发展更前进的一年。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光华法学院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秉承“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人才培养理念,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进展。特别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学院紧密联系学院“八年规划”,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六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在体制机制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育人工作特色、师生关注热点、加强党建工作等六方面的整改措施。学院改革与发展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正在完善,育人工作特色逐步显现,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求是法科学子社会声誉越来越好。光华法学院具有优良学风传统,在学校各类表彰中多有法科学子的身影。“求是厚德,明法致公”是光华法学院的院训,包括全体学生在内的一批法学精英在一年多前来到月轮山,开始了我们的光华法学故事,传承着之江的校园文化。十年、二十年以后,这些故事就是校园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现在我们在之江校区办学,就要以“求是厚德,明法致公”为核心,用丰富多彩的活动、浓厚的法科学术文化形成具有浙大特色、之江特点、法学特有的校园文化。最后,他希望光华学子能够胸怀报国之志,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效力;弘扬求是精神,做优良学风的传承者;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至公”院训,做之江校园文化的建设者。
胡炜老师、王冠玺老师和吴勇敏老师分别宣读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获奖名单,岳雪飞律师和金鹰律师分别为岳成奖教金和奖学金、金鹰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一起合影留念。其后,岳律师和金律师代表设奖单位作发言。岳律师是第一次来到之江校区,她对之江校区的优雅古朴颇为赞赏,也对法科学子的优秀感到欣慰与骄傲,并以“天道酬勤,凡事需要努力;心存敬畏,规范自己言行——有志者事竞成”的岳成箴言激励我们法学院的学子们继续不断努力。金律师谈到自己已经是第六次站在这颁奖台上了,他在发言中强调律师应当将“服务社会”摆在第一位,一个获得了社会认同的律师才可谓是成功的律师。金律师给我们的学子传递了一份颇具禅性的律师理念,最后他也祝愿光华法学院的学子学业有成,光华法学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孙笑侠老师、王冠玺老师、吴勇敏老师、胡炜老师、费英勤老师依次为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等2008年度校级、院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获得者代表颁发荣誉证书,代表们依批次上台接受证书并与颁奖老师合影留念,全场井然有序。颁奖仪式后,本科生获奖者代表范鸿燕同学、研究生获奖者代表周沁同学、博士生获奖者代表袁勇同学发表获奖感言。 “志高山峰矮,路从脚下伸”的自我激励宣示着浙大学子的求是学风, “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的豪迈誓言更彰显着光华学子的壮志豪情。
最后,全体与会成员起立,奏唱浙江大学校歌,歌声悠扬,缓缓凝聚起了大家心中的那一份暖意和对未来成就的更高追求。
 
(学生通讯社 沈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