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浙江大学2008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2-31 点击次数:5088
一、凡上浙江大学2008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70,英语不低于40)的考生,资格审查定于2008年1月17日(9:00—16:00)。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杭州之江路51号)4号楼201。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5.二寸蓝底照二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才能进入复试,复试收取考务费160元/生。
二、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1月18日上午10:00—11:00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内容见研究生院通知)
地点:之江校区曾宪梓楼(1—112序号在104、113—224序号在204)
三、面试时间、地点、分组
2009年1月18日下午1:00—4:00 内容:本专业综合知识
第一组:001—056序号,7号楼101,候场同学可在103休息;
第二组:057—112序号,7号楼106,侯场同学可在107休息;
第三组:113—168序号,7号楼202,侯场同学可在201休息;
第四组:169—224序号,7号楼206,侯场同学可在203休息。
四、录取方式
录取参照全国联考成绩、政治理论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
本人序号报到时查询。请各位同学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