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事】转发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1-21 点击次数:1268

    “十二五”时期是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五年,也是浙江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五年。科学制定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国际组织,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围绕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破解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战略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措施。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分别选择综合性或专项性问题,提出研究的方向和题目。

   四、具体要求
   1、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研究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研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研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1、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研究方向和题目,如实填写《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空表附件下载),并于2009年1月25日前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ghc_sfgw@zj.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申请”)   
   2、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年2月10日前下达通知。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年2月20日前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初步报告,提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09年6月30日前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可根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联 系 人: 姚淑燕   俞奉庆
   联系电话:(0571)87056200、87054730
   传真号码:(0571)87052736              

         

附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指南
附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