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浙江大学之江四季摄影大赛暨之江新十景评选命名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06 点击次数:10338
  
          早春轻盈地踏着江南的烟雨缓缓而至,送走了凛凛寒冬。美丽的之江校区也弥漫着万物复苏的朝气。你曾见过姹紫嫣红的之江么,你曾见过枝繁叶茂的之江么,你曾见过秋高气爽的之江么,你又曾见过银雪漫漫的之江?之江四季的美景、无限的风情,在你心中勾勒着怎样的故事?钟声飘散、岁月流逝,让我们用镜头凝固所见、所闻、所感。让我们用镜头叙述自己的梦想,让相机捕捉心灵飞翔的瞬间,在图像里展现浙大学子的奕奕风采!之江摄影大赛为你搭建展现风采的平台,优秀作品还可同时参与之江新十景评选命名活动。
一、     参赛对象
浙江大学全体在校师生、校友以及其他摄影爱好者
二、     参赛内容及主题要求
1、参赛内容:摄影作品
2、主题要求:以之江各种事物为题材(包括:人物活动、事迹、建筑、风景等)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黑白、彩色均可。
三、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类别:
(1)     新闻摄影
(2)     风景采撷
(3)     生活瞬间
2、参赛作品具体要求:
(1)     熟练运用摄影语言,作品达到较高的艺术境界;艺术摄影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独特而有所创新;新闻纪实摄影作品具备较为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
(2)     参赛作品须同报名表(见附件)一并上交方有资格参赛。
(3)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可以为一张也可以为一组(参赛一组时必须为同一个主题,最多限五张)作品,凡具有一定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数码创意作品需特别注明。若发现抄袭等违规现象,取消参赛资格。
(4)     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胶片、数码拍摄、手机拍照均可。
(5)     上交方式:电子版与照片两种方式。
本学院参赛同学照片随报名表(见附件)一同上交各班班长
(6)     作品征集时间:46日截止(春赛截止时间,暂定)
四、     参赛作品评比及展览:
1、评审流程:
(1)   作品评比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学院老师完成,选出比较优秀的作品;复审将请专业老师和学院老师一同参与。
(2)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院网及CC98上公布,同时将优秀作品制作为精美展板进行展览。
2、评审规则:
(1)   比赛采取专家评审和师生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员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思想性、时代性、原创性、真实性、艺术性、观赏性”为评审标准,根据具体评分标准给作品打分(10分制),将评审人员的平均分作为该作品的最后得分。
(2)   具体评分标准:
分数分布如下:创作思想3.0、形象语言2.0、技能技巧2.0、艺术表现3.0
还可根据作品具体情况设置加分情节:
主题思想明确,富有新意、创意。
取景构图完美,主次虚实分明。
作品视觉冲击力强,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摄影技术熟练,具有独到的表现力和操作性。
作品命题新颖、独特。
五、     奖项设置(拟)
(1)   一等奖:2   奖金800
(2)   二等奖:4   奖金500
(3)   三等奖:6   奖金300
(4)   优秀奖:若干   精美奖品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保留作品的拍摄底片(数码作品保留原图);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所有参赛作者均同意其参赛作品在校园内及网站上展示。
2、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或其它因参赛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3、发表的图片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网站上传的参赛作品,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在未经参赛者本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删除。
4、所有参赛作者均被视为对以上规定和要求认可。本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最终解释权
5、参赛者在之江采风时注意安全,遵守校区有关管理规定。
附件:报名表  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主办单位:光华法学院
                                             之江校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光华法学院团委
光华法学院学生会
光华法学院学生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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