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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党的组织制度,领会党章核心思想――记光华法学院0702班党章学习小组第四次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09 点击次数:4271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晚上,光华法学院0702班党章学习小组第四次会议在紫金港校区紫云学园四舍学生活动室举行。参加本次党章学习小组的共有2名正式党员,13名入党积极分子。根据会前的布置,参加本次会议的同学认真学习了党章的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并在学习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思考。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畅谈自己对于党章的理解,通过交流各自的学习成果从而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对于党章的理解。
    在会上,大家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于党的组织制度的一些理解。有的同学对党章第16条中的“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谈了一点想法,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领导借由权威擅自决策,对党的事务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有腐败现象,党的组织制度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优良党风,从而保证决策民主和政治稳定。有的同学谈到党必须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党内学习机制、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党内监督长效机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制度对新环境、新任务的适应力。有的同学谈到了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必须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禁止任何的个人崇拜,领导人的活动要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有的同学谈到了属下级组织处理的事情,无特殊情况,上级不加以干涉,充分体现了组织的灵活性,有利于地方自治,党的巡视制度也更是可以遏制腐败,社会上的负面事件也可以随之得到解决。
    同学们主要针对民主集中制发表了一些看法,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加深了对民主集中制的了解。会议上,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气氛相当活跃,达到了召开这次会议的预期效果和目标。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将会继续坚持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地领会党章的核心思想和重要精神,不断加深对党章的认识。

光华法学院0702班党章学习小组李叶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