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申请和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24 点击次数:5802
一、申请条件:
1、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
2、已经完成进修班全部课程,且课程符合所申硕士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
3、已经通过全国统一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进修班课程和全国统考合格成绩在4年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需提供给学院的材料:
1.资格审查表(2份,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导师签署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
2006年以后考试的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合格成绩单(带照片);
5.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二寸照片近期彩色照片2张;
7.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所申请专业的进修班培养方案(如学生手头没有,可与参加进修班时的指导老师联系)。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4月1日截止
申请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之江校区4号楼201
联系电话:86592723 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