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申请和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24 点击次数:5802
 一、申请条件:

    1、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

    2、已经完成进修班全部课程,且课程符合所申硕士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

    3、已经通过全国统一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进修班课程和全国统考合格成绩在4年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需提供给学院的材料:

    1.资格审查表(2份,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导师签署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

       2006年以后考试的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合格成绩单(带照片);

5.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二寸照片近期彩色照片2张;

7.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所申请专业的进修班培养方案(如学生手头没有,可与参加进修班时的指导老师联系)。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41日截止

申请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之江校区4号楼201

联系电话:86592723   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