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复试内容、方式和成绩比例等----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6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27 点击次数:8720

 光华法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方式和成绩比例等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二、复试方式、成绩比例和合格标准
2009年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70%和30%。具体比例如下:
初试70%;
复试30%,具体方式包括:专业面试20%;外语口语5%;外语听力5%。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参加复试人员
报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相关专业,上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详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分数线----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1号通知》),并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参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研究生复试。请各位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确定自己是否上线,无需再打电话或来学院当面确认是否上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9年考生生源良好,人数众多,不接受调剂,各位申请调剂的考生可不必再致电或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