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复试方案和程序――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8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28 点击次数:7491
 

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程序

 

2009年光华法学院上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名单已经公布(见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7号通知)。根据学校以及学院的相关要求和安排,具体复试方案和程序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备注

45日上午

800-900

学院资格审查

(所有上线且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的考生)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

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其他复试考生携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合格的资格审查表;所有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5日上午

900-1000

外语听力复试(所有上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

请考生自己携带钢笔或水笔等。

45日上午

1030-1200

参加全国法硕联考的复试考生复试抽签;

非法硕联考生(除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意愿征询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

 

45日下午13:30 –晚上

非法硕联考生根据上午自己的自主选择参加不同小组的复试,少民骨干计划以及单考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

法学理论、法律史复试:7号楼101室,考生休息室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7号楼111室,考生休息室107

刑法学、国际法学复试:7号楼206室,考生休息室203

民商法、诉讼法学:7号楼202室,考生休息室201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7号楼210室,考生休息室213

法律硕士(法学):7号楼1061330先抽签,后复试;考生休息室213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以及英语口语复试。

46日上午900—47

参加法硕联考的法律硕士考生复试

复试:7号楼103室,考生休息室7号楼106室。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抽签号,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以及英语口语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