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程序
2009年光华法学院上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名单已经公布(见光华法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第7号通知)。根据学校以及学院的相关要求和安排,具体复试方案和程序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
备注 |
4月5日上午 8:00-9:00 |
学院资格审查 (所有上线且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的考生) |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室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室 |
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其他复试考生携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合格的资格审查表;所有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
4月5日上午 9:00-10:00 |
外语听力复试(所有上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 |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室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室 |
请考生自己携带钢笔或水笔等。 |
4月5日上午 10:30-12:00 |
参加全国法硕联考的复试考生复试抽签; 非法硕联考生(除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和单考考生)意愿征询 |
非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3室 法硕联考生曾宪梓楼2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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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下午13:30 –晚上 |
非法硕联考生根据上午自己的自主选择参加不同小组的复试,少民骨干计划以及单考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 |
法学理论、法律史复试:7号楼101室,考生休息室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7号楼111室,考生休息室107 刑法学、国际法学复试:7号楼206室,考生休息室203 民商法、诉讼法学:7号楼202室,考生休息室201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7号楼210室,考生休息室213 法律硕士(法学):7号楼106室13:30先抽签,后复试;考生休息室213 |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以及英语口语复试。 |
4月6日上午9:00—4月7日 |
参加法硕联考的法律硕士考生复试 |
复试:7号楼103室,考生休息室7号楼106室。 |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抽签号,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以及英语口语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