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诊所的选课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06 点击次数:13356
 

一、选课学生必须明白法律诊所课程的特点,慎重考虑后选课:

1、什么是法律诊所: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又称诊所式法律教育,是法学教育的新型教育模式和法学教育内容的组成部分,法律诊所教育立足以学生接触和承办真实案件的教学途径,运用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探索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的创新之路。它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借鉴了医学院为学生提供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的诊所教育的模式,沿用了诊所的称谓。

2、法律诊所课程具有同一般课程不同的教学目的:(1)通过承办真实的案件,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法律,倡导“在实务中学”的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地作决定的能力、创造性的想法、人际交往能力。(2)通过为贫困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为司法平等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创造条件。

3、法律诊所课程的内容不同于传统法学课程:(1)课堂教学以学生参与、学生模拟为主,教师主要做引导和启发,并且该部分只占少部分的课时;(2)课外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法律诊所值班、代理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对选科学生的要求:

1、必须保证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请假或缺课,必须完成课外的值班和代理案件。

2、要有社会公益心,要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3、作为大四的学生,如果忙于考公务员、考研等考试,或者忙于找工作,无法保证上课时间和代理案件的时间,建议不要选该课程。

4、提倡保研的学生选该课程。

5、要有较为扎实的部门法基础,要有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