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毕业班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08 点击次数:4753

各位毕业班研究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拟在2009年6月申请学位的毕业班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前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得参加答辩以及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个人系统中完整输入学位申请的各项信息后,4月15日前到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逾期系统关闭,则学位申请顺延,即无法在6月获得学位(学校每年学位授予的讨论分四次,分别在3月,6月,9月和12月,9月申请学位者必须在6月份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硕士研究生: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个人系统中完整输入学位申请的各项信息后,4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到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逾期系统关闭,则学位申请顺延,即无法在6月获得学位(学校每年学位授予的讨论分四次,分别在3月,6月,9月和12月,9月申请学位者必须在6月份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录入信息包括读书报告(录入后打印,请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教育中心);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留研究生教育中心);奖惩信息;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学位上报相关信息等等。具体可根据个人系统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操作。   

        温馨提示:根据往年的经验,审查过程中有同学可能审查不通过,所以请各位研究生提前来进行资格审查,如第一次无法通过还有时间进行修改,一旦过时间则系统关闭,研究生中心也无法操作。

        研究生教育中心地址:4号楼201;电话:86592723

      请各位研究生相互通知,因学校相关系统时间有限定,如超期将无法操作,学生将无法按时获得学位,需要至少延期到9月份。为避免影响个人获得学位等重要问题,请各位研究生严肃对待,逾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