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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厚德,师生共建学术场――光华法学院开展“学术道德建设”活动总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16 点击次数:2381
自3月18日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校党委宣传部下发《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等文件之后,我院领导和全体师生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2008年发生至今的“贺海波事件”对我校的声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自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以来,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研究所、学科点、科室,各学生班级、团支部以不同的方式组织专题学习,每一位老师和同学切实参与其中。通过学习,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学术腐败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到学术道德水平与学校、学院的建设紧密相关,也与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文化环境对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性。
健全学术规范机制。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开展,学术成果越来越多,除了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师生们要有更强的自律意识外,学院还加强了健全学术规范机制的工作。学院发文《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学院党政领导分头负责,牵头分管部门,对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和安排,使学术道德建设得以彻底贯彻落实。
三、完善学术规范管理。要将学院的学术道德建设维持在一定的高度,并有进一步的提升,关键在于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针对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学术管理,根据学校的政策,规范和完善管理办法,倡导学术道德。对指导老师提出要求,增强责任心,对管理人员,积极引导师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加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自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以来,我院师生的活动如下:
教师篇: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
3月27日下午,光华法学院党委和教工党总支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公法组、私法组和机关组的支部牵头进行。
公法组和私法组的党员教工、非党员及博士后以及机关组的党政及图资管理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5号文件《关于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文件《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学校党委宣传部编印的《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大家还学习了学校在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方面的一些新的规定和举措。
费英勤书记指出,学院老师要充分重视学校、学院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的工作,并要求:老师们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规范教育;研究生导师应对学生的学术情况进行了解,关心帮助和指导;我们法学院要对学校的学术规范提供法律意见,为学校的学术道德规范作贡献。
胡炜副书记指出,通过“贺海波事件”,我们要认识到学术道德建设对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性。同时,学院机关是管理和服务的机构,管理人员与老师、学生接触较多,管理者要尽到相应责任,负起管理职能,在管理过程中有责任要求同学在撰写论文、报告时要按照相应规范进行操作,同时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张子法副书记指出,要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做了教育和学习的计划安排,教师、管理人员和同学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学习。
与会老师们就学术道德规范问题进行了自由发言,气氛热烈。对于发生在浙江大学的学术不端行为,均表示要以此为警示,从自身做起,从每个课题每篇论文做起,扎扎实实做人。不少老师还对如何在体制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何完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如取消论文挂名制度;可以在收到论文录用通知后再登记,等等。
管理及图资人员根据学校精神并结合各自的工作谈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大家一致认为:学术道德是学术发展的生命线,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需要教师、同学和管理工作者共同努力的工作,作为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常提醒教师、同学们注意学术规范,引导学生自律;在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做到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又要严格要求,杜绝学术腐败行为。
研究生篇:从我做起,践行诚信
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是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方面,对于研究生来说,遵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自律,拒斥急功近利,抵御浮躁之风,倡导严谨务实,尤显重要。
3月27日晚,我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主要针对我院各研究生党支部支委、各团支部支委、各班班委做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专题报告,从学术道德建设的现状、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和怎样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期望光华学子能够秉承“求是”的校训,严谨务实,在之江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中,踏实做学问。
随后,3月30日上午,由浙江大学研究生会和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共同举办的“传承求是,你我同行”学术诚信倡议签名活动在之江校区举行,倡议光华学子们:正谊明道,存是去非,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积极维护者;从我做起,践行诚信,做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自律者;弘扬求是,光我浙大,做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推进者。
从我做起,践行诚信。根据我院的《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研究生党支部牵头、班级和团支部配合、七位德育导师的指导带领下,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我院研究生间火热展开。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于3月30日开展了学术道德建设专题讨论活动。与会同志参与讨论,一致认为学术道德修养应在平时下功夫,应该一以贯之地践行,牢牢树立学术道德意识。这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也是研究生做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他们还表示,学生党员应该是学术规范的践行者与宣传者,应当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贯彻和落实学校与学院关于学术规范的要求。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于3月30日下午召开了“加强学术规范道德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邀请了研究生党总支书记吴勇敏老师参加此次会议。会上,主题发言人分别从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所应追究的法律责任、我国有关学术道德规范的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以及如何保证学术道德的遵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强调作为研究生更多应该把好自律关,严于律己研究生。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于3月31日组织了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与会同志结合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实际情况,共同学习了《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等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相关文件,从中提高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认识,为将来更好地进行学术研究做准备。
06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于4月2日晚以学术道德作为主题组织了一次讨论活动,经讨论认为,可以通过多元化的学术评价机制、科研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完善、强化学术不端行为的追惩等方式,来预防和惩戒学术剽窃和造假行为,净化学术风气以保障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07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于4月2日上午进行了主题为“规范作文、诚信做人”的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贺海波事件”概况及影响、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别、违反学术规范的处理规定、浙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的通知、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内容。
08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于4月1日开展了学术道德规范讨论会,向支部同志发出倡议:实事求是,自重自律,从细节做起,树立诚实正直的求学作风,养成良好的学术习惯;严谨踏实的从事各项科学研究,防止学术浮躁,实事求是的记录研究过程,客观公正的分析研究结果,反对各种形式的粗制滥造;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科研成果,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在做到自律的同时,应该坚决的与不正之风做斗争,勇于检举和揭发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本科生篇:秉承诚信之本 坚守学术之德
为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文件《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院本科生各个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积极开展了学习加强学术道德活动主题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会议、主题班会等。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0502党支部于3月29日晚召开“学术道德建设”专题会议。与会发言人指出,青年大学生是民族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是社会诚信的实践者。“青年信于世界,则国信于世界”,因此我们青年大学生应当担当时代重任,做诚实笃信的典范。对“贺海波事件”,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牢记学术诚信这四个字。坚持品行为立身之本,勇于与不良风气做斗争。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全力抵制各种污染科学风气的行为,坚决杜绝丧失学术道德的行为,积极反对各种形式的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行为。
0601、0603党支部于3月30日晚开展了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党内组织生活会,与会同志就学术腐败的成因与社会现象展开广泛讨论。同时就“贺海波事件”,支部一致认为,在舆论风波之后,更应该冷静下来,分析我们能做的是什么。有同志提出“学术独力”要从娃娃抓起,“学术创新”要从小培养。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知识当做生命一样敬畏,将学术品格作为人生的道德标尺时时鞭笞自己。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更应当以身作则,既要端正自身的学术道德作风,又要将这种品格传扬出去,带动身边的同学,小到班级、大到学院学校,要形成一种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使求是创新的校训获得生生不息的传承力量。
0602、0604党支部于4月1日晚开展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展开专题学习活动。会上指出,学风建设应该从自身开始做起,特别是学生党员应该充分当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身边同学规范学术行为,树立良好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党员们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一定要以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团总支于3月31日分别在之江校区和紫金港校区紫云学园展开了两场以学术道德建设为主题的讨论会。会上,大家围绕“贺海波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各自表达了自己实践“求是”校训,求取学术之真的决心和信心。有代表指出,要保证学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必须从我们本科生开始提升学术道德,必须在学生当中形成强有力的道德自制力和约束力。少了道德的自持,仅有利害的考量,再严密的法律制度也可能行而不远。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都重新认识到为学要以诚信为本的道理,进而促使大家坚守严谨的学术作风,以诚信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特别是作为一名法科学生更要学会维护法律人诚实守信的作风和道德底线。
法学0503班于4月3日晚举行学术道德主题班会活动,班级同学共同学习了学校党委宣传部编印的《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并且还学习了学校在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方面的一些新的规定和举措。同学们就学术道德规范问题进行了自由发言和热烈讨论。对于发生在浙江大学的学术不端行为,均表示要以此为警示,从自身做起,严格自律,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诚信做人,为自己负责,为学校声誉负责,为学术健康发展负责,绝不会让贺海波事件再次发生。
法学0602班于4月1日下午召开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专题班会。班会针对“贺海波事件”,以“诚信做人”为主题,进行了宣传教育和讨论总结。
法学0603班于3月31日召开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班会,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做出的《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开展了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为主题的专题的交流座谈会,班主任费善诚老师也参与其中。会上指出,道德自律也是一种习惯,不只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要表现出正义感,也要从小事做起,养成自律的好习惯。
法学0604班、0604团支部于4月1日晚召开了“学术道德建设专题”会议,班主任周翠老师及全班同学均参与了会议。会上周老师向大家传达了学校和学院关于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精神思想,同学们也就“贺海波事件”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并讨论了学术道德问题在师生中的重要性。通过此次会议,大家就如何看待“贺海波事件”和加强学术道德的规范达成共同观点,即必须正视其学术不端行为,并警示自己在论文创作中严格要求自身。同时,学校和学院应尽快完善监督机制,确实的运作起来,才能杜绝损害学校荣誉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法学0701班于3月25日开展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的讨论。同学们就“贺海波学术造假”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和反思畅所欲言,认真反省了此次事件中反映出来的学术腐败问题,并且积极探索它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对于学术道德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学术界作为中国社会的大脑,其最新成果将为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产生重要影响,学术界的腐败将对中国未来的进步造成严重障碍。破除学术腐败,净化学术环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法学0702班于3月28日晚召开了“关于弘扬学术道德,构建诚信班级”的主题班会暨党章学习小组第五次会议,班主任叶良芳老师也专程赶来参加,并在班会之中对同学们贯彻和学习学院下发的文件——《光华法学院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给了许多有益的指导。经过此次会议,同学们对于学术腐败这一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学术道德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之中,一定会自觉抵制各种学术不端的行为,牢记浙江大学的求是校训,弘扬求实精神、严谨务实、促进自身早日成才。
0703班于3月27日下午开展了学术道德交流活动。班主任周江洪老师以及全班同学参加了交流会,大家在交流会中各抒己见,达到了相互启发和鞭策的目的。会上,周老师提到不管学校体制存在何种缺陷,学生自我约束力才是解决当前学术问题的关键。秉承一颗诚信之心,把持好广泛阅读和抄袭的界限。要营造一种个健康的学术文化,抵制学术腐败之风,一方面是要依赖于社会环境的改善,加强引导和宣传;另一方面就是要人人学会自律,特别是在面对巨大学术压力下的教师和学生更需要提高自身修养和培养自律精神。
相信在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光华法学院的学术道德建设必将开展的红红火火,真正使每一位师生从中受益,进一步提升学院整体学术道德水平,巩固之江风清气正的学术文化环境。
光华法学院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