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导师】关于做好2009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16 点击次数:8154
各学院,相关研究生导师: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
扶植基金分为:
1、基础学科促进基金
面向人文学部和理学部,以下四个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传媒学院)按照表1所示的名额指标(名额已经包含2中所列导师),由学院确定人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备案。
附表1: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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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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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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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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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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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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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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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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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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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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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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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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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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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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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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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科部分经费不足但研究生培养质量好,又有科研活力的导师等直接申请。
2、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扶植基金
资助有科研活力,但经费较少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按照申请条件及学校总名额,确定名单。青年导师和引进人才指近两年(2007年1月1日后)新晋升或引进的导师。
3、奖励基金
激励优秀博导招生,根据行政专题会议精神(2007第33号,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实施及完善问题会议纪要)执行,奖励对象如下:
1、全国优博论文获得者的导师
2、全国优博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导师
3、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4、在学科最高影响因子期刊发表论文研究生的导师(最高影响因子的论文确定为上一年度我校导师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10.0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论文)
5、973、863重点重大及支撑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经科研院确认)等
2009年度奖励的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所取得的业绩。
奖励分为两部分:
一是招生指标的奖励,在原先招生指标的基础上,追加一名招生指标。
二是经费的奖励,增加的招生指标不增加导师的交费,学校额外按照该专业导师招收第一名研究生所需交纳的经费标准,以扶植基金的形式支付(如果该导师已经获得一名扶植基金,奖励仍旧有效)。
二、申请要求
1、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拟在2009年招生的导师。
2、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的导师,原则上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可以申请1个博士生、1个硕士生名额的经费资助,每个硕士生导师每年可以申请1个硕士生名额的经费资助。
3、申请扶植基金的经费等情况系统内自动提示。
三.操作安排
1、导师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login_teacher.jsp)操作,点击—培养机制改革—扶植基金—扶植基金申请,进行申请。
2、系统自动读取计财处经费数据,科研院导师成果数据,请导师将论文级别、刊物名称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最后,请导师选择招生门类后,点击增加,提交确认。硕导请不要选博士生招生门类,系统不计入。
大类名称 | 包含门类 |
Ⅰ | 哲学,政治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 |
Ⅱ | 医药学,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
Ⅲ | 工学,临床医学 |
3、申请成功后可在查询栏目中显示,点击打印可打出表格,请交研究生科。
4、申请截至时间4月20日。
5、因新系统第一次使用,又连接计财处和科研院数据,平台之间数据有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有问题
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或 研究生院 何俊杰 郑�(yan) 联系电话:87951272 87952575。
如新晋导师没有账号或者导师权限,请联系学位办 韩淑云老师,电话87951543,如密码遗忘,请直接联系学院研究生科。
附件1:
导师操作手册.doc

附件2:
导师扶植基金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