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代表团来访光华法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22 点击次数:2614
海峡两岸同宗同源,在历史文化、社会传统等方面拥有许多共同之处。台湾和大陆同属大陆法系,在法律制度方面既有共同又存在差异。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近年来,两岸交流不断加深,沟通更加紧密。
4月20日,骤雨初歇,沐浴在明媚春光里的之江校区迎来了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蔡明诚带领的访问团一行。他们是专程来和我院的师生进行学术交流的。来访的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代表团成员有院长蔡明诚、副院长陈自强、陈昭如老师、王兆鹏老师和六位不同研究领域的研究生。
上午9点整,交流研讨会在之江校区李作权活动中心报告厅拉开帷幕。开幕式由王冠玺副院长主持。孙笑侠院长、法律系副主任李有星、张谷、胡铭、周江洪、徐进等老师以及我院的部分学生参加了研讨会。
孙笑侠院长首先致词。他引用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形容此时大家正是“面朝之江,春暖花开”。四月的之江校区春意暖人百花盛开,在如此美景下举办交流研讨会不失为一件赏心乐事。同时这又是继2006年本院代表访问台大后,两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第一实质性活动。接着,孙院长简要介绍了光华法学院的发展历史。1945年,由竺可桢老校长聘请著名国际法学者李浩培担任当时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的首任院长,揭开了法学院悠久历史的序幕。1998年,伴随着四校合并,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建立;2007年4月20日,光华法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浙江大学的法学学科发展步入了一个新台阶。如今的光华法学院,拥有五十多位专业老师,公法和行政法学、法理学两个博士授予点和更多硕士授予点。在法学研究方面,除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外,还有法理与制度研究所浙江省法治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在法学实务方面,09年光华法学院也将变革JM培养模式,招收法学专业毕业生壮大JM队伍。
蔡明诚院长发表致辞,他表示,光华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和台大法学院有许多共同点。台大法学院的前身是1928年设立的台北帝国大学文政学部政学科,1945年帝国大学改制为台湾大学,政学科也改制为法律系。1999年,法学院正式成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台大法学院已经跃升为亚洲一流法学院之一,拥有四十多位专业教授和多所研究所。蔡院长指出,两院的环境很相似,并且都把建设国际一流法学院作为自己的目标,因此,他希望未来两院可以加强交流,也欢迎孙院长再去台大访问。最后,他说4月20日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并对光华法学院成立两周年表示了祝贺。
致词结束后,两位院长互相交换礼物作为纪念。领导和老师们移步另一个会场进行讨论。在场的学生代表们继续进行论文交流。
学生交流部分由我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博士生夏雨主持。她首先宣布了这次交流研讨会的规则。本次论文报告的主题涉及范围很广:从詹慧颖硕士的两岸知识产权纷争解决制度比较开始,到陈钰歆硕士的欧洲人权法院对质问权的保障及容许例外,及至张新楣硕士对消保法上金融消费者之保护,再到大法官的政治功能,内幕交易的案例分析,最后以王晨桓硕士对公法上义务继受的探讨结尾,横向覆盖了知识产权法、刑法、民法、宪法、证券法和比较法等领域。不仅所涵盖范围广,这些论文说理充分,论证详实,显示了相当的学理深度。评论人的发言也同样精彩,我院博士生们的点评中肯精到,双方交流十分热烈。
三个多小时的研讨会在思想火光的激烈碰撞中悄然走到尾声。然而我们相信,一次研讨会的结束并非两院交流的终结,而恰恰是法学教育和研究合作的开始。
 
 
 
                              学生通讯社 楼洁/供稿李婧/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