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法学教师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6-11 点击次数:16578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已于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
浙江大学于1945年创建法学院,之后发展虽历经波折,但终能薪火相传。1980年恢复法学教育后,法科在新时期有了快速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法学院。2006年9月,浙江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协议,双方以建设一所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为目标。浙江大学把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学科发展的一个“学科特区”,参照海内外的法学院办学经验,实行新的办学理念、管理体制、学术机制、人事政策等,光华法学院已搬迁至六和塔旁景致天成的原之江大学(西式教会大学)校园旧址——今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已有的学科基础上,致力于卓越的法学研究、优质的法科教育。我们面向海内外张开双臂真诚邀请有共同志业的法学学者:让我们“拥一山碧绿、面一江春水、育一国菁英、做一世学问”,谱写我国法学研究与法科教育的新篇章!
 
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有学术影响的高水平教授;
或者,有博士学位的、具学术潜力的法学副教授;
或者,受过严格的法学学术训练的、在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者
 
二、招聘专业
法学理论、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
 
三、招聘岗位
教授、副教授、讲师
 
四、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中英文简历(简历格式请参照附件:《简历模板》)。
2、经过初步遴选后,被邀请前来试讲的应聘人员应提供:
1)学历与学位证书;
2)彩色一寸免冠近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议海外归国人员能够提供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五、岗位待遇
1、浙江大学实行聘任制,聘任期内(3年)每年可享受8万—40万元人民币的年薪,期满后符合条件则续聘。
2、住房原则上实行货币化补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对特殊人才根据特殊情况,我院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按双方商定的协议执行。
 
六、应聘须知(请您仔细阅读)
1、此招聘公告不受时间限制。
2、请将您的电子简历同时发给以下两个信箱,面试消息通过电子邮箱通知。
E-mail:ghlsdean@zju.edu.cn,      relax@zju.edu.cn
3、简历附件的主题,请一定按照以下固定字样注明:
姓名、某国学位、应聘某专业
例:李永泰德国博士应聘民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7725
 
 
附件1:简历模板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附件2: CV Format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