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9-08 点击次数:5177


  

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

        2009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现已开始,请根据《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杭州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4号楼201;电话:86592723),逾期不候。(下载列表)。

        注意:1、从本次申请开始,对外国语水平要求除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外,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开设外国语课程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如尚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可在今年11月份参加补考,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2、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历年成绩及2009年2月份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同等学力栏目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