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事】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9-09 点击次数:1819
各有关学院、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一)。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4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 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 课题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3日前,各学院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和选题报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9月21日前,社会科学研究院汇总情况后,联合学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召开座谈会,协调、整合跨学院、跨学科团队资源,确定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团队和选题;
2009年10月22日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见附件二)草稿电子版发到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09年10月25日前,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负责人;
2009年11月3日前,项目申报首席专家将定稿的《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0份,及电子版交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婵、方志伟
电 话:88208799,88981068
EMAIL:chenchan@zju.edu.cn
请各位老师于9月12日前将选题报到学院科研外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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