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我院于之江校区3号楼202教室举办了2009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层面的辅导报告即之江校区党校第五次培训,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做了题为“做合格公民、优秀大学生、模范团员,争做合格的大学生党员”的辅导报告。
张书记通过解析“公民与党员”、“大学生与党员”、“团员与党员”三对关系,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理清认识上的问题,同时希望入党积极分子能优秀地扮演好多重社会角色!
首先,张书记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开始谈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着重强调党员应把义务放在首位,“生活正派,情趣健康”,遵守法律和党纪,廉洁自律,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用生动的事例进一步地激励了入党积极分子。
在处理“大学生与党员”的关系上,张书记指出要定位好双重角色,联系大学生的生活和就业的生动讲述,提醒大学生要注重诚信意识的培养,激发青年学生的使命感、责任感、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使大家进一步领会到大学生党员要勇担重任,模范带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
张书记通过讲述“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传统及正确认识与处理党建与团建的关系,借助入团和入党誓词的比较,用“长、宽、高、深”高度概括,提出四点希望,作为治国之学的法学学子要学有专“长”,知识面、视野、胸怀要“宽”,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要“高”,还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厚的爱国情感。最后,借用竺可桢老校长在广西宜山的开学讲话和校歌来勉励大家要具备崇高的使命感,使自己成为能担当大任、主持风气、转移国运的领导人才。
本次培训作为2009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最后一次培训,结合前期的一系列培训,相信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系统地理论学习,已深入汲取党的思想理论精髓,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党员,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学生通讯社 陈飞丹 供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