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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参加浙江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学术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27 点击次数:1622
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9年会暨“法治与社会发展论坛”峰会于11月6-7日在衢州市衢州饭店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转型期法治框架下的国际法学理论与实践”,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传媒分院联合主办,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来自浙江省内外近40位的高校法学教授、学者、司法实务部门的同行以及关心法治建设的公务员也出席了研讨会。会务组精选了15篇优秀文章汇编成《论文集》;其中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刘秀华、郑蕾、姜铭、郑少尉等研究生撰写的论文;部分作者亦应邀参加了本届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金彭年教授主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童兆洪副院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吴春莲检察长、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蒋剑巍院长、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章俊院长、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连山检察长、陈一民副检察长、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丁铧院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建新院长、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陈海鹰检察长等司法系统的领导以及其他关心社会法治的公务员、学者出席了此次会议,可谓高朋满座,以文交友,老中青三结合。
本着“以会会友、互通信息、交流感情、增进友谊,共同推动法治和社会发展”的办会宗旨,金彭年副会长提倡与会代表畅所欲言、鼓励不同机关单位提出各自在实务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并进行讨论,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目前司法界存在的热点问题,以促进法治与社会的发展。在轻松自由的氛围下,代表们积极发言,各自阐述了当前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问题的独到见解。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就司法权威、司法公正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思考如何解决一系列随着科技发展新出现的法律纠纷(如电信业涉及的夫妻间是否有查询对方通话记录的权利,利用互联网盗打电话是否构成犯罪等现实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童兆洪就最近媒体炒作的“临时性强奸”案件,认为舆论监督非常重要,法院不能包庇自身问题,但媒体报道必须实事求是。对于此案是强奸,还是轮奸,以及量刑等问题,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的“躲猫猫事件”、“俯卧撑事件”等都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司法系统存在的问题。司法机关如何实事求是,处理好案件是非常值得思考和研究的。
2009年浙江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转型期社会与法治进程”学术研讨会,最后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吴春莲检察长发言中落下帷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五位研究生全程参加了此次学术会议,有很多感触和收获,相信这将对他们的学生生涯有积极的影响。
(郑少尉、郑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