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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举办“转型期法治”全国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2-15 点击次数:4675

2009年12月13日,“转型期法治”全国研讨会在杭州举行。会议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由孙笑侠教授主持的国家211第三期项目“转型期法治的理论、制度与实践”项目组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近40人参加了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包括徐显明、龙宗智、季卫东、张志铭、刘作翔、葛洪义、严存生、童之伟、林来梵、张骐、宋方青、郭兴华、张光杰、刘仁文、李其瑞、李瑜青、徐昕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孙笑侠、夏立安、陈信勇、翁晓斌、张谷、吴勇敏等“211工程”项目组的专家。浙江大学校领导委托社会科学学部党工委书记余逊达教授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辞。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在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
会议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论文52篇论文,较全面地代表了我国“转型期法治”课题研究的国内学术水平,反映了我国在该研究领域取得的成果。本次会议就转型期法治的特征与发展规律、转型期法治与司法改革、转型期法治的建设目标与推动力、转型期与先行法治化、转型期法治的条件与阶段规划、转型期的公法与政府法治、转型期的私法与私权保障等问题展开了研讨。这些问题都集中到这样一个问题:从今往后的30,中国法治将会怎样发展?换言之,转型期的法治发展具有哪些规律?与会专家均认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展开的,不分析转型社会,就不能切实分析转型期的法治,更不能切实回答如何建设中国法治的问题。“转型期法治”全国研讨会的召开,可以帮助我们思考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特殊问题,是一次成功的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