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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所成功举办第六期“公法论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2-22 点击次数:1434
  
 
   2009年12月17日晚,由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第六期“公法论坛”——“‘钓鱼执法’的公法学应对”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7号楼106会议室如期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江勇法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金伟峰教授、金承东副教授、郑磊老师、北京大学民诉法博士后研究员赵秀举老师、浙江工商大学骆梅英副教授、以及王莉、唐明良等五十余位博硕本同学参加了这次论坛。本次论坛由金伟峰老师主持。论坛中报告人以及评议人对于“钓鱼执法”问题提出了各种崭新的观点,产生了不少思想的交锋,也闪耀出了许多思想的火花。
    论坛第一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王莉同学做题为《浅议行政执法中的有奖举报制度——以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为例的反思》的报告。她的报告以有奖举报这一行政执法中常用的制度为切入,深入分析了上海“钓鱼执法”事件。报告总结了当前有奖举报制度的实践与制度经验,指出了当前我国学术界对于有奖举报制度研究的匮乏。评议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骆梅英老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亮同学分别从信息交易、道德风险、利益机制和任务机制等方面展开了评议。在自由讨论中,老师与同学们针对政府是否该管、奖励是否在预算中、权利义务问题、如何限制行政奖励、有奖举报制度的定性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论坛第二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社科院助理研究员唐明良同学主题为《“钓鱼执法”带给我们什么?——制度面的反思与展望》的报告。他从“‘断指’何能不重演:案卷评查制度的引入及其功能改造”、“两种公众参与:另一个视角看待有奖举报”和“源头之思:黑车管控与出租车市场管制的政策与策略”三个崭新的视角切入,反思了各个层面上上海“钓鱼执法”的问题。评议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金承东老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铭宗同学分别针对案卷评议制度的外化和“鱼饵”的受罚问题等进行了评议。自由讨论围绕着对于唐明良报告的分析、两份报告与传统规范行政法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期论坛是以学术而务实态度面对真实生活中的事件,并努力给出公法学上的应对。两位报告人的报告从多个崭新的视角出发,令人耳目一新。虽然不少与会的老师和同学均认为创新的方法仍有待继续研究,但报告人的学术创新精神,及这一精神背后不畏学术风险和艰难的学术作风则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