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上浙江大学2009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76,英语不低于43)的考生,资格审查定于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研究生院复试线通知上下载);
5.二寸蓝底照2张;一寸蓝底照2张(背面用原珠笔写上名字)。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才能进入复试,复试收取考务费160元/生。
二、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之江校区曾宪梓楼(1—102序号203教室、103—204序号204教室)
三、面试时间、地点、分组
第一组:001—051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101,候场同学可在103休息;
第二组:052—102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106,侯场同学可在107休息;
第三组:103—153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202,侯场同学可在201休息;
第四组:154—204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206,侯场同学可在203休息。
四、录取方式
录取参照全国联考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合格)、专业面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考核(合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
本人序号报到时查询。请各位同学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9年12月28日